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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海出生于河北唐山

张艳玲(化名)总是无事地来到郡西环路北侧的一个叫“南洼”的地里闲逛。

这片面积146.277亩的土地上早就没有什么作物,有的是拔地而起的几所住宅,小区雏形已经出现。 建筑工人们专心致志地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关心经常来来回回的中年妇女。

在这146.277亩土地中,张艳玲养活了她一家老小六口,折合0.8亩粮田。 对家境并不富裕的张艳玲来说,这块0.8亩的土地是她家庭生活的根本保障,现在连这最后的保障都没有,对她来说对今后的生活感到迷茫和恐慌。

谁动了138户口粮田?

对群山连绵、河流纵横、具有典型低山丘陵特征的迁西县来说,这片面积达到146.277亩的耕地是多么珍贵啊。

更宝贵的是,这片耕地位于县边,对开发商来说商业开发潜力特别大。

对于张艳玲和138户农家来说,可能没有必要知道这个地块有多大的开发价值。 他们只知道这是他们全年生活的饭碗地,保障着田地。

这片常年由他们平静陪伴的粮田,在2005年初夏时期被彻底打破,一家名叫迁西县隆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盯上了这块宝地。

国土部门表示,粮田是生活保护用地,也称为“饭碗田”。 按人口平均分配,不需要支付任何承包费,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

张艳玲告诉记者,当初,沙岭子村的干部为了帮助开发商早日从农户那里获得这块土地,以不公开身份的方式分成138户农户进行游说。

张艳玲说,游说活动始于这片地里有坟墓的农家之家。 如果有墓的话,按照每个墓750元的标准支付。 对于地里有树的农户,用多少棵树来支付木费呢? 其中,每棵白杨树20元,果树每株40元,但青苗费每亩每年1000元,交20年,不一次性重复交。

“农民还在领粮补 耕地却建商品房 河北迁西南洼耕地“变脸”记”

于是,农民看到自己的粮田里没有树,纷纷去市场买了小树苗,连夜去田里种树,第三天去村委会要了钱。

到了2007年下半年,村干部加强游说力度,承诺对农田未种树的农户按人均3500元的方式支付征地补偿。 这个补偿标准主要限于有粮田的农户。

张艳玲和一些农户还表示,到了2008年初,村委会再次以口头方式通知138户农户,该地块已通过政府拍卖国有化,迁西县隆景房地产企业已取得该地的开采权,要求农户不得在该地块种植农作物。

此时,村民知道这里已经征收,要求县有关部门出示对该地块征收的批准文件和按照国家耕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县土局副局长张志平在2008年7月9日的协商会议上表示,这里有一点林木,土地的采用性质完全改变,告知村民是林地而不是口粮田,拒绝按照耕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另据报道,“南洼”地块于2008年1月29日在唐山市拍卖有限企业拍卖,搬迁至西县隆景房地产企业中标,取得国有土地的开采权用于商业和住宅开发。

采访村民时发现,对“南洼”地块的补偿费用全部以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义全额支付。

随后,2008年7月11日上午,迁西县隆景房地产企业推土机进入“南洼”农田。 村民们知道后赶到这里,用身体保护着这片土地,但在推土机的作用下,只用了三个多小时,就将146.277亩挤出了平地。

耕地还是林地

当记者要求迁西县国土局证明南洼地块是耕地还是林地时,国土储备中心主任张海琴缓缓从档案中取出文件。

该文件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9月5日批准该地块的,文件中有146.277亩南洼地地块采用林地方法迁入国有建设用地,文件编号为冀政转征状( 2006(0298号)。

问他是根据什么项目的需要征用这块土地建造的,张海琴以不属于她的管理范畴为由,拒绝回答问题。

这个问题从迁西县林业局副局长郑金权得到了比较准确的回答。

郑金权表示,迁西县本身是唐山地区生产铁矿石的几个大县之一,但津西钢铁厂一直作为迁西县的龙头和支柱公司,受到县委和县政府的额外照顾。

当初,津西钢铁厂计划上马建设两条钢铁生产线,急需引进和留住这方面的人才,因此有必要在一块土地上建设科技楼,并在科技楼的边缘设立了仓储中心,作为津西钢铁厂的几个钢材流动基地之一。

于是,以津西钢铁厂建设科技楼和仓储中心为由,由迁西县发经济委员会设立,县林业和国土部门按林地申请办法向上级部门申报该地,于2006年9月5日获得批准。

该地块对村民的补偿为什么由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 郑金权认为,津西钢铁厂最初为两条生产线,资金周转可能会出现困难,个人与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由隆景房地产企业支付建设公司占用林地所需支付的四笔费用。 这四项费用包括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设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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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金权认为这也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合情合理。

郑金权副局长还向记者表示,146.277亩“南洼”地块绝对是林地,不是耕地,所以想查看林业局剩余的该地块的详细资料,必须得到县委推进部的同意才能查看。

关于138户村民手中为什么国家有粮食补贴,郑金权副局长笑着没有回答。

于是记者向迁西县委推进部提出口头申请,要求查阅县林业局“南洼”地块的文件。 负责外宣业务的李作林副局长认为此事已经得到妥善解决,无需调查,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2007年11月7日,记者获得了迁政会( 2007 ) 38号《关于迁西县人民政府土地转让有关问题的会议记录》。

会议商定,“南洼”地块首先由县国土部门收藏,然后以拍卖形式公开出让给社会,出让收益归县政府,征地拆迁等补偿由开发商负责。

另外,土地转让公告中明确记载了“该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以当地该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基础下调10%出售给津西员工”的条件,规定招标成功后,中标公司与津西签订出售协议。

为什么138户村民至今仍在补充粮食

粮食补贴简称粮食补助,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调动农民对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 国家财政根据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从2004年3月开始对农户实施补贴政策。 这笔资金每年由中央财政专项基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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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政府机关和个人侵占、截留、挪用、抵扣粮食补贴,中央从2008年2月开始改变了发放方式,直接向种植粮食的农户发放专用存折,直接向农户发放粮食补贴。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人士表示,对粮食补贴农户的考核非常严格。

每年在粮食补贴发放之前,必须经过村、镇、县、市和省的严格审查手续,以及各级国土和财政局的耕地面积核查后方可获得粮食补贴。 对不能种植耕地的农户,必须及时销售。

张艳玲和138户农家从2004年3月到现在手里拿着领取粮食补助金的通知书和专用存折。

在这24公顷的土地中,沙岭子村有多少亩耕地,有多少亩林地还不确定。

县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每年粮食补贴土地和农户的统计数据均由下村、乡镇上报财政局,财政局只通过抽查的方法核查土地面积和人数。 如果一一检查的话,那是不可能的事,首先是人手不够。 但是,我会严格按照中央的有关手续向上面报告。 在封闭方面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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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艳玲和138户农户至今为什么还继续领取国家粮食补贴,县财政局有关人士说他们应该还在继续农业。 否则,他们将不能继续享受国家粮食补贴的政策。

张艳玲和138户农家告诉记者,146.277亩“南洼”的土地自林地方法被征收以来,至今未种植过任何作物。

开发者超过开发资质

开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

迁西县工商局登记新闻查询后,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隆景企业”)于2003年9月4日成立,法人代表为晏金意,注册资本500万元。

根据河北省建设厅新闻查询系统,隆景企业于2008年9月5日向河北省建设厅申请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资格,并获得了三级开发资格。 根据《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可以承担开发项目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十五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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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南洼”地西侧路口建设的工程项目公示卡上写着,经2008年搬迁至西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定,隆景企业同意开发建设津西大学生公寓。 该项目总占地146.277亩,总建筑面积1922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62200平方米,地下30000平方米,整个小区布局以两层为主,部分装饰高层。

“农民还在领粮补 耕地却建商品房 河北迁西南洼耕地“变脸”记”

在县规划局,规划科科长刘彦英表示,公示卡上的数据肯定与该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数据一致。

刘彦英科长表示,隆景企业开发资质经规划局验证,符合国家有关开发商开发房地产的规定,审核手续全部严格,为一级一级审核。 但是,为什么这个42200平方米多出来了,超出了开发者开发资格的范围这么多,她一声不吭,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程序是合法的。

“农民还在领粮补 耕地却建商品房 河北迁西南洼耕地“变脸”记”

记者在查阅国家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国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开发资质规定相当严格,首先从住房安全结构和质量方面考虑,必须按照资质规定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超级承办

对超级承包项目的开发商,除立即停止开发建设,罚款外,还建议取消开发资格,并向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南洼耕地如此“变脸”,真的存在疑问。 本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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