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n实习记者张晁北京报道
《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 为此,记者于12月29日通过电话采访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周凤起。 周凤起具有丰富的能源理论和实践经验,向记者讲述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通过的亮点和重要作用。
修正案更切实可行
中国联合商报:哥本哈根会议10天后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通过,有什么意义?
周凤起:《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经过一读、二读等法律程序,最终获得通过。 这表明了我国政府在低碳经济大潮下对可再生能源的关注和管理的决心 但是,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在时间上与哥本哈根会议没有必然联系。
中国联合商报:“能否用一句话评价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进步点?
周凤起:《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符合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更切实可行。
修正案的亮点频繁出现
中国联合商报:《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有那些亮点?
周凤起:《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至少有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个关键是,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增加了统一规划开发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的规定,完全建立了保障性并购的重要制度。
修订前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全额收购制度,第一是在电网复盖范围内由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履行合并网协议进行处理。 实施中双方公司的利益关系和责任关系不确定,对电网公司缺乏较为有效的行政管制手段和对电网公司的保障性并购指标要求,难以执行全额并购的相关规定。
目前,统一规划后,电网可以按计划准备。 当然这也对电网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总的来说,《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正案促进了风电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个关键是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基金 将资金变为基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意义却大不相同。 因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基金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用于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高速发展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这样可以把钱用在刀刃上。
据了解,有关方面已经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基金的管理办法,即将公布实施。
可再生能源发酵低碳经济之路
中国联合商报:能介绍一下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项目(简称cresp项目)吗?
周凤起: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项目是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 wb )和全球环境基金( gef )合作开展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开发和投资项目。 该项目的宗旨是调查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在借鉴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
中国联合商报:低碳经济与可再生能源的关系如何?
周凤起:低碳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本经济模式,或含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大幅减少的经济。 低碳经济是作为能源生产和费用的一环,是以高效、清洁利用、低碳、低碳为基础的社会。
低碳经济最先见到了英国白皮书。 根据2006年的报告,为什么全球gdp1%的投入不会带来未来每年5%-20%的GDP损失? 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会议上确定主张低碳经济快速发展。 他在这次重要讲话中,阐述了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低碳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宣传、碳费的增加、碳吸收的增加和快速发展共四次碳。
联合国计划明确了2008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转变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推进低碳经济。
中国联合商报:中国怎样才能走低碳经济之路?
周凤起:现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正在量化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削减。 例如,挪威计划到2050年削减50-80%。 首先是碳复合、碳组成技术、风能、生物燃料、太阳能、氢能等。 阶段性使用零排放的交通工具,如混合动力汽车、电子燃料汽车等。
中国要走低碳经济之路,第一是加强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指导,这第一是我们的节能减排。 第二,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年可再生能源开发总量一次性提高到10%。
另外,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迅速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另外,还有农地减少、甲烷排放、植树造林等,可以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
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扎实做好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作,快速发展低碳经济既是重要机遇,也是趋势。
周凤起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曾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现任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能源投资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能源委员会顾问、中国政府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的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快速发展
周凤起的研究行业包括能源规划、能源快速发展战术、能源政策、节能、再生能源、洁净煤技术、能源与环境等。
标题:“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通过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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