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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信息网 (记者刘冰)于6月16日召开了湖北省宜昌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聚焦惠民惠企业政策“免签即可享受”的改革情况。

良好的商业环境是生产力和竞争力。 新形势下,宜昌市推行惠民惠企业政策“免试即享”,通过减少流程、优化服务,实现政策实现真正的零门槛零距离,有利于管理服改革红利转化为人民群众安居、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的动力 记者招待会上,宜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苗本、宜昌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代红、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敦雄分别介绍了惠民惠企业政策“免申即享”的改革情况。

“湖北宜昌: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清除“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的全部进程

年来,宜昌市财政局已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窗口”,将品牌创立、标准创新等五类奖励兑现的若干事项统一纳入受理工作范围,一站式处理相关企业的奖励事项。 对符合奖励政策条件的公司,可以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直接汇总,也可以由公司直接向“惠企窗口”申请。 窗口统一受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市财政局将根据政策规定直接向公司支付奖励资金,减少了中间支付环节,降低了公司制度交易价格。

“湖北宜昌: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目前,“免申即享”政策的改革,在原有“惠企窗口”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一是加强政策精准性,改变公司申报过去政策提供的方式,根据主管部门政策复印件和掌握的新闻直接划定奖励补助对象,最大限度地落实惠民惠企业的政策。 二是缩短业务流程,直接主管部门在部门间共享新闻审查的基础上申请兑现,缩短审查报告的提交时间。 第三,扩大了政策范围。 目前,在实施第一轮政策的基础上实现了若干事项,已有40个项目,不仅有惠企,还有惠民,相关资金也从目前为止的每年不足3000万元增加到近亿元。

“湖北宜昌: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作为惠惠企业资金到达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最后关口,宜昌市财政局进一步巩固责任,保证政策实现资金及时到位,并向统筹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实现前的实务工作,定期更新“免签即享”名单,政策覆盖范围

7个科学技术奖补充项目“无申请即享”

宜昌市科技局全面总结整理企业惠涉企业政策,颁发高新技术公司认定奖励、创新平台认定奖励、孵化器及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星创天地认定奖励、技术转让示范机构认定奖励、科技奖励补贴、引进外国智力补助等7项

高新技术公司认定奖励:给予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公司10万元奖金,再次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公司5万元奖金。 入库公司首次申报高新技术公司,得到市高企执行委员会推荐的,给予2万元奖励。

创新平台认证奖励:对新批准建立或认证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创新(研究)中心、要点)工程)实验室、公司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各250万元

孵化器与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星创天地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奖励:对新批准的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不重复的奖励。

科学技术奖励补助金: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和省科学技术奖励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等额的补助奖励。

引进外国智力补助:对经批准新引进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a、b类外籍经济技术专家,不重复发放1万元生活补助。 对经国家、省外专门局批准实施的外国专家项目,向用人单位、引航基地提供3万元资助。

“湖北宜昌: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2019年7月,宜昌市委、市政府发布《加强科技创新引领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来,宜昌市科技局对惠企政策实施了无申请享受的套现办法。 无需公司提交申请、证据材料,直接得到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免除多层申报,由主管部门制作奖励认定文件并实施兑现。

“湖北宜昌: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年,2021年,宜昌市科技局批准的649家国家高新技术公司、58个创新平台、31个孵化器和大众创空之间,4个星级群众天地、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国家科技进步奖配套奖励

市场主体享受9项“无申请即享”政策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9个“免试即享”惠企政策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仿制药不重复考核奖励; 对主导制修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领域标准给予一定奖励的新认定的国家一、二级资质广告公司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的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获得中国国际广告节金、银、铜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每两年评审的三峡质量奖和三峡质量奖提名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质量提升补助资金; 对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公司、首次批准注册的地理商标、国外3年以上采用的海外注册商标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 对首次批准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说明商标、农产品商标、国际商标,每件分别支付1万元、1000元、2000元的补贴; 对经国家知识产权评估的示范公司和特色公司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本市企业事业单位获得国家或者省级专利奖给予补助奖励; 城市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经费。 市、区二级按80元/人/年的标准和4:6的比例对承担城镇职工预防性健康的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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