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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办法的公告》,确定增加离岛旅客送配、岛内居民归岛提取两种提货办法。 增加了新的提货方法,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孤岛旅客提货排队长、出行不便等问题,岛内居民离岛前购买免税商品可以回岛提取,大大提高了旅客和岛内居民的购物便利性。

“三部委公告: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两种提货方法”

公告称,为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快国际旅游费用中心建设,更方便旅客购物,增加了离岛邮寄旅客、岛内居民回岛提取两种提货方式。

离岛旅客凭较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岛新闻在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店(含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的,除在机场、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外,还可以选择邮寄送餐方式提货。 选择邮寄方式提货时,收货人、付款人、购买人为购物旅游者本人,且收货地址在海南省外。 离岛免税店在确认购物客人满足上述要求并实际到达离岛后,一次也不重新投递旅客购买的免税品。

“三部委公告: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两种提货方法”

岛内居民在离岛前购买免税商品后,可以回到岛上提取免税商品。 返回岛上提取免税商品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的离岛旅行新闻。 离岛免税店必须确认提货人的身份、离岛旅行新闻符合要求后交付免税品。 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会保险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国外人士。 海南省相关部门应当向海关、税务提供检查核岛内居民资格、旅客离岛、购票等相关情况和网络环境。

“三部委公告: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增加两种提货方法”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邮寄和归岛提货办法的具体监管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从8000年7月1日开始,海南实行离岛免税新政,离岛旅客每年人均免税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单品商品8000元的免税限额也被取消,离岛免税商品的种类从38种增加到45种。

根据海口海关统计数据,全年海关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274.8亿元,件数3410万件,购物游客448.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03.7%、87.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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