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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报的信息,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召开座谈会,就各地方各行业的特许经营情况、特许经营立法需要处理的问题、具体的制度设计等,听取了专家和市场主体的意见。
与会者表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我国发展近30年,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被完全打破,而是特许经营
与会者提出立法要把握四个大概,一是统一推进;二是形成合力;三是公平合理;四是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结合。
与会者认为,立法应就以下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一是与现行制度的联系;二是法律关系的定位;三是特许经营项目的选择标准;五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五是特许经营的期限、价格调整和价格调整 六是权利救济。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表示,将按照中央要求部署,结合这次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快速发展改革委的意见,在进一步完全修订立法草案后,尽快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标题:“加快推进特许经营立法 促进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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