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信息网 5月15日,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内陆开放法研究中心主办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在重庆悦举行。
西部陆海新通道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框架的战术通道,是连接“一带一路”的陆海联动通道,也是支撑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陆海贸易通道。 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中心设立的内陆开放法研究中心成立已有两年多,在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内陆开放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蒋中全表示,重庆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率先在全国开展的铁路提单享有货物所有权和提取权的交易模式得到司法肯定,探索了以多式联运“单一制”为要点的陆上国际贸易规则,开设了世界首个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成为国际铁路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副院长、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孙海龙介绍,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作为重庆涉外法律研究的新型智库,自年9月成立以来,拥有“融合快速发展+创新引领”的策略,坚持“融合快速发展+创新引领”,
内陆开放法研究中心最初的要点调查课题是“国际货物运输和贸易中的铁路提单的法律性质”、“多式联运的法律风险和司法诉讼的解体”、“陆海新渠道物流、商贸、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应对和法治保障的探讨”等,确立了国际陆上贸易规则
在这两年中,该中心发布了《陆海新路线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南》,开展域外法查明服务实践,出台了《域外法适用案件审判指南》,确定了域外法的具体情况、查明责任和审查标准等,保障涉外安全妥善审理。
目前,内陆开放法研究中心通过建立典型的示范案例和规则凝练机制,不断完善自贸试验区规则体系。 公布的16个自贸试验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内陆开放司法保障典型案例,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明确外汇债务本金币种和兑换日期等法律问题。 在裁判规则凝练方面,光是商标权侵害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就凝聚了裁判规则14个项目。
国际商报记者观察到,内陆开放法研究中心重点发布的2个24个调查课题中,包括陆海新渠道背景下的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研究、陆海新渠道司法服务保障机制研究等课题。 其中,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创新决策咨询征稿、涉外商事审判电子化制度征稿及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自由贸易区商事纠纷处理机制决策咨询报告三个立项课题已经形成三个转折成果。
孙海龙表示,近年来,重庆不断加强国际地区间的司法交流,开拓国际视野,提高重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水平。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王玫黎教授在“双重循环”背景下,从拆解货物多式联运单一制面临制约的法律困境、为货物多式联运单证法律效力瑕疵、法律功能限制、电子多式联运单一制立法贡献中国智慧、推进多式联运公约和多式联运规则编撰方面做出努力, 在完善国内货物复合运输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可以制定《复合运输规则》,在立法中确认复合运输凭证的功能,扫除单一制的法律障碍。 在单式运输规则中迅速发展多式联运规则,提高国际货物运输便利性,消除当事人融资困境。 参考《鹿特丹规则》关于海运电子证书的规定,构建完整的多式联运电子证书法律规则。
王梅黎强调,多式联运单一制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国家法律的制度和实施,而且取决于货物运输过程的许多方面。 例如,完整的相关基础设施、国内多联系标准和单一证书标准体系、构建多联系的新闻共享平台和运输协调机制等。 “要通过积极引导货物复合运输的国际国内立法,解放陆海新渠道建设所具有的政治和经济功能”
本届论坛上,北京、重庆、四川、海南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代表就西部陆海新频道法治服务、保障、创新、人才培养、成渝双城司法合作、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 (/h/) )。
标题:“重庆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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