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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n实习记者郭安丽北京报道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报废问题逐渐引起高层的关注。 7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此前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商务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快速发展为目的,重新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资格许可制度,记录回收拆解情况和流程。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确立资格许可制度

据了解,2002年清理行政审批时,现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确立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资格认定被取消。 “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多次反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有必要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实施资质许可制度,简化管理办法 ”负责人说。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因此,经调查,征求意见稿将继续保存现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资质许可规定,调整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使之更具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这实际上重新确立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许可制度。

“许可证制度的重新确立将极大地洗牌现有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 在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淘汰,现有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不能充分满足现有诉求的情况下,资金雄厚、拆解技术扎实的公司备受瞩目。 ”山东泰安市泰山拆车有限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设立200万元注册资本门槛

意见征集稿规定,申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说明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资料。

公司申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几个条件。 有符合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回收拆解公司技术规范和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场所、拆解场所以及有拆解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有适当的报废汽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储存设施和解决方案。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为了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的技术水平,汽车生产公司、进口公司应当通过提供拆解指导手册或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拆解技术新闻等方式,提供回收拆解公司所需的技术支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文案是征求意见稿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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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征求意见稿补充并完善了加强监管的两个主要文案。 一、回收拆解公司必须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文件和数据库,如实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物解决情况以及拆解后的零部件、材料和废物的流向,并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数据和新闻。 二是规定商务、公安、工商、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管工作中密切合作,加强信息表达,建立新闻通报机制,实现新闻共享。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目的是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

近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开展报废汽车再制造试验。 现行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汽车“五大组件”为废金属,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交给钢铁公司作为冶炼原料,目前的形式已经不能满足汽车再制造的需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经济快速发展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应爱斌表示,报废汽车的堆积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土地占用、空气体和水域污染,还浪费了大量可用资源。 如果不进行比较有效的回收利用,汽车报废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据介绍,2009年我国汽车总保有量已经突破7000万辆,每年约7%的报废量,光报废汽车的重量就超过700万吨。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业内专家表示,报废汽车回收是一个潜力很大的产业。 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比较有效的机制,回收利用废旧汽车,实现资源和能源的高效利用。

因此,征求意见稿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一个目的。

信息显示,征稿将鼓励汽车再制造公司与回收拆解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回收拆解环节与再制造环节的比较有效的联系。 为了提高报废汽车的再循环率,规定回收拆解公司必须以有利于资源回收和再制造的方式拆解报废汽车的拆解汽车组件及其他零部件可以出售给再制造公司。

标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制度拟重新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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