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刘志北京报道 6月4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年全国汽车安全和召回情况的通告。 据通报,每年共实施221次汽车召回,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 截至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车辆6925万辆,汽车产品生产者为召回投入的直接费用共计约529亿元,累计挽回客户损失520亿元。

“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 挽回客户损失520亿”

通告称,年全国汽车产品缺陷新闻采集系统共收到2.48万件客户提交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报告。 按缺陷部位所属车辆组件分类,发动机总成缺陷报告10664例,占60.94%; 其次是传动系统2524例,占14.42%; 电气设备1091例,占6.23%; 车身963例,占5.50%; 转向系统675例,占3.86%; 制动系统655例,占3.74%; 悬挂系统297例,占1.70%; 轮胎和车轮278例,占1.59%; 追加设备244例,占1.39%; 气囊和安全带108例,占0.62%。   

“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 挽回客户损失520亿”

每年实施221次汽车召回,涉及缺陷车辆1251.28万辆,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分别每年减少12%和37.6%。 (年峰值是由于高田气囊召回造成的。 截至年底,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车辆6925万辆,汽车产品生产者为召回投入的直接费用共计约529亿元,累计挽回客户损失520亿元。 近五年全年召回次数为220次,每两天发生一次召回,实施召回已成为汽车生产公司的常态化活动。   

“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 挽回客户损失520亿”

从召回性质看,年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的召回次数为59次,占召回总次数27%的缺陷车辆为679.87万辆,占召回总数的54%,缺陷调查仍是发现车辆产品缺陷的首要途径 截至年底,受调查影响的召回累计达369次,涉及缺陷车辆3992.67万辆,约占召回总量的58%。

“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 挽回客户损失520亿”

从相关组件来看,因气囊/安全带相关缺陷被召回50次,涉及车辆199.25万辆; 因发动机相关缺陷被召回44次,涉及车辆314.70万辆; 因电子电器相关缺陷召回42次,涉及车辆130.30万辆; 因车身部分相关缺陷召回29次,相关车辆60.55万辆; 因刹车/车轮相关缺陷召回20次,涉及车辆191.37万辆; 因转向/悬架相关缺陷召回17次,涉及车辆346.77万辆; 因动力转向总成相关缺陷召回14次,涉及7.74万辆车辆; 由于其他原因(追加设备)召回5次,涉及5923辆车辆。

“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施汽车召回1768次 挽回客户损失520亿”

从缺陷类型来看,每年因基准适用性问题召回9次,涉及2124辆缺陷车辆; 非标准适用性(不合理危险)问题召回212次,涉及缺陷车辆1251.06万辆,占召回总量的99.98%。

从缺陷原因看,因设计问题召回117次,涉及车辆956.60万辆; 因制造问题召回100次,涉及车辆287.60万辆; 因标识问题召回2次,涉及车辆3461辆; 其他原因召回3次,涉及车辆6.94万辆。

根据通告,2007年,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汽车召回制度实施、监督生产公司履行召回义务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业务: 一是加强缺陷线索收集拆解,二是加强缺陷调查,三是加强召回法规标准,四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召回监管,五是开展召回监管和效果判断,六是完善召回监管技术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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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还确定了2019年的重要任务。 一是推进汽车召回制度建设,二是完善的召回监管体系,三是巩固技术支撑能力,四是加强汽车安全政策研究,五是加大汽车召回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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