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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初创企业仍然对书信持马虎态度,表面上遵守合规性,但“忽略”了许多重要的实质性新闻。 有些通过操作书信撰写报告,掩盖了企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一点问题

■本报记者冷翠华

保险公司的年度新闻披露工作已经划上句号,但其信的质量在时间的检验上有着分化的表现。 结合中央财经大学精算研究院关于保险公司信服质量的专项研究、保监会官网公开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证券日报》(微信公众平台: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指出,全年保险公司信服质量比上年有进步, 一些项目覆盖面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足够重视,另外,由于新闻公开不充分,发现有些隐晦的深层次问题在年报中找不到踪迹。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10%的企业披露新闻减少

据负责保险公司信服质量研究的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张宁介绍,中央财经大学精算研究院利用“熵模型”研究评价了保险公司的信服质量。 在此次研究中,对61家人身保险企业和59家财产保险企业的信羽报告进行了监测和拆解。 评估复印件包括基本新闻、财务会计新闻、风险管理情况新闻、保险产品经营新闻、偿付能力新闻、重大关联交易新闻、重要事项新闻7大类,分别分为多个项目进行评估。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从评估整体结果来看,寿险公司信衣质量平均得分为89.069分,比去年的87.094分上升1.975分。 财险企业得分中位数为89.52分,比去年的84.52分上升了5分。 从得分可以看出,年信质量较上年有明显进步。

另外,寿险公司最高得分为99.508分,比去年的94.609分上升4.899分,最低得分为77.018分,比去年的79.78分下降2.762分; 财险企业的最高得分为95分,与去年相同的最低得分为82.38分,比去年的78.83分高3.55分。

在及时性方面,以年4月30日为节点,根据保险公司官网和指定新闻披露媒体披露时间(以较晚者为准),32家寿险企业披露及时,29家披露迟缓。 21家财产保险企业披露及时,37家披露延误。

但是,推迟完成这项事业的保险公司,只用了五天就完成了,大大提高了及时性。 年,寿险企业披露最晚超过节点12天,财险企业超过9天。 从生产保险和寿险企业的及时性来看,财险企业的得分低于寿险企业,需要提高。

从公开的新闻量来看,寿险企业之间的差距很大。 新闻量大的保险公司公开副本接近250页的标准页码,但大部分副本只是50页的标准页码。 与年的信羽报告相比,80%以上的寿险企业新闻量增长或持平,约10%的寿险企业新闻量有所减少。 而且,约70%的财险企业新闻量基本持平,约20%的新闻量增加,约10%的新闻量减少。 从整体上看,财险企业之间的新闻披露量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从基本新闻披露情况来看,36家寿险企业发布了全部20条新闻,5家企业只发布了7条新闻37家财险企业发布了全部20条新闻,但4家企业只发布了7条新闻。

从偿付能力新闻披露情况来看,49家寿险企业全部发布了5条新闻,优于年43家的54家财险企业全部发布了5条新闻,至年49家。

从重大若干事项的新闻披露情况来看,所有保险公司都发布了重大若干事项,但4家寿险企业和2家财险企业迟迟未发布重大若干事项。

外新闻有复制现象

无论从客观指标的评价得分还是细节来看,保险公司对真实性的重视程度都在提高。 但是,除此之外,也证明了一些危险企业依然对书信持马虎态度,表面上遵守合规,但“忽略”了重要的实质性新闻。 有些通过操作书信撰写报告,掩盖了企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张宁表示,在信使收集和检测过程中,三家保险公司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对新闻发布的网络模块和复印件进行了优化。 同时,明确了今年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新闻披露分为“基本新闻”、“年度新闻”、“临时新闻”等项目。 这可以说是危险企业重视披信戴德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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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一些企业机械发布新闻,调整数字,陈词滥调空很多。 特别是与企业表外业务披露的新闻比较,一些危险企业的报告书充满了陈词滥调,有的甚至照搬了年度复印件。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新闻披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充分,态度不端正。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而且,许多企业基本情况栏监事简历不完整或缺失,这与当年情况十分相似,有些保险公司的损益表等形式偏差严重,关联方解释为word被转换为pdf文件造成的偏差,但最终公司不够仔细

另外,一些保险公司的官网新闻可能与公开的年度新闻不一致。 年度新闻中已经出现了企业的最新概况,但官网的相关情况并未及时更新。 例如,一些保险公司更换了社长,但官网的社长是原社长。 张宁表示,这反映了风险企业对新闻发布的态度,也将影响最终的评价得分。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通过个别审查的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危险企业信函的质量,但其披露复印件的真实性、可靠性难以用客观指标进行评价,需要时间来发现。 例如,保监会于7月3日对某财保监会进行了新政处罚。 其原因是该企业没有准确支出相关价格费用,全年虚增税前利润达3950.10万元,影响了本年度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另外,危险企业每季度末都要报告还款能力,但监管层深入检查后发现,一些危险企业违规认定资本增加实际资本,造成还款能力充足的假象。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另外,一些保险公司没有对稍重大的事项进行说明。 例如,某责任保险企业年度发表的法人代表和年度合并各不相同,但年报中没有提到更换法人代表。 另外,该企业年净利润为1400.8万元,年净利润为-15276.2万元,企业净利润从千万元多降至1亿5000万元多的亏损原因,其年报同样没有提及。

“2013年险企信披质量判断:财险企业差距小于寿险企业”

为了加深大众和顾客对保险行业和保险企业的了解,近年来,无论是保险监管层还是各保险企业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新闻透明度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但是,目前我国保险领域只有几家上市公司,大部分保险企业是非上市保险企业。 一般来说了解他们最重要的方法可能是年度新闻披露报告。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非上市保险企业的新闻披露需要更高的要求,新闻披露的及时性、完备性、真实性、可靠性等方面应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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