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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在网上拉开大幕,在这些部门公布的数据中,“其他支出”一

前几天,年度中央部门的决算在网上公布,在这些部门公布的数据中,“其他支出”一词频繁出现。 据报道,财政部近日公布的全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汇总,散在各表的“其他支出”总额约1.3万亿元,相当于全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 如果在编制预算时有无法分类的支出,将其填补在驱动器的“其他支出”中也许也不错。 这个类别应该是部门支出中比较少、金额不大、比较零碎的消费,但现实并非如此。 部分委员会预决算表表明,这类支出有夺主之意,某具体科目“其他支出”占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这些问题不仅局限于中央部委,在一点上也很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此前的调查表明,在一个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的数额巨大,在一个地方政府尤为突出,最高的支出可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 即使部分地方比例不高,绝对金额也经常令人吃惊。 某省年度预算支出中,“其他支出”也为229亿元,占省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1%。 为什么有些地方和单位喜欢“其他支出”? 原因无非有三点。 首先,一点支出已经超出常规标准,故意不列入规定的支出科目。 例如,由于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财经纪律的限制,一些支出有上限,不能增加,但实际支出超标。 为了安排这笔资金的来源,只能“干坤大移动”,将超出其标准的支出列入“其他支出”。 这样,就可以描绘出“遵守规则”的形象,而不暴露出超标的支出。 其次,业务上看似合理,但不一定产生纪律费用,没有对应科目的,计入“其他支出”科目计算。 在实践中,有些公司为了事业顺利进行“门路”、赠送高价值的礼品、提供特殊服务,但这样的支出不能明说,只能以“其他支出”的名义掩盖世人的目光。 (/h ) )再次,为了省去财务工作人员的麻烦,必须将划分不良的费用全部放入“其他支出”的帐户中计算,或者是普通支出,由于体制限制,必须依赖“其他支出”来垫付债务。 这些费用可能存在票据不规范、不符合财经法规要求等问题,但由于现实困难,有时必须通过“其他支出”这一“篮子”来解决各种麻烦。 “其他支出”的设置有其合理性,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其他支出”科目都有问题,但现实中潜藏着腐败风险。 据报道,在安徽宿州和湖南浏阳等地,利用“其他支出”囊括了奖金补助、参观等科目,还包括足浴水疗等奢侈费用。 问题在于,“其他支出”不仅容易成为掩盖污垢的“篮子”,而且其膨胀阻碍了对这部分财政资金的监督。 因此,有必要为“其他支出”制定特别的规范,既可以防止看到其中潜藏的腐败,又可以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另一方面,当“其他支出”不能有效时,设置禁止项目,缩小“篮子”的口。 例如年底,深圳出台了细化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管理的规定,其中首次设置了禁止类支出的几个事项,其中“其他项目支出”中不允许安排“常规出境(境)经费”。 以此类推,普遍特别关注的“三公经费”可能是目前政府公开度最高的副本,但不能排除“三公费用”的一部分被安排在“其他支出”上。 所以,需要在地方或全国性的法规层面上对“其他支出”做出一些禁止性的安排。 另一方面,规定必须彻底细化“其他支出”科目,公开其所有复印件。 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预算体系自上而下分为“类”、“金”、“项”、“目”四个阶段,这是从粗到细的安排。 最近,财政部要求细化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复印件,除涉密复印件外,部门预决算均为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目级科目。 关于“其他支出”,可以规定必须公开至“目的”。 例如,一个招待费被细分为每次招待多少个身体和菜肴分别花了多少钱。 建立这样的制度后,无论“其他支出”的比例是多少,绝对金额是多少,只要公共监督容易,就不用怀疑它被掩盖了,为了“其他支出”的正名,在技术上

标题:“让“其他支出”里的腐败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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