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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康表示,目前房地产税方面没有试验性信息,相关部门有待立法

【信息主菜】

厨师:徐科

主材料:扩大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是不可能的

补助材料:通过房地产税改善土地财政

味道:五味杂陈

■本报记者徐科

多年来准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终于揭开了面纱。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确定不动产是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的固定产物,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发表将推动房地产税的全面扩大。

“2014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几无可能”

“该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以前的交易调控转移到库存调控的重要标志。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如果房地产统一登记,有助于推进全国住房新闻网,房地产税的推行将消除技术障碍。

“除了推进房地产税的扩大,房地产统一登记对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也有积极意义。 》一位行业分析人士表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使不动产彻底阳光化,为房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这也是消除囤积的比较有效的措施,将大大促进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2014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几无可能”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破题,舆论普遍关注的不动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再次引起讨论。

“如果房地产批量登记制度得以实现,其他政策的制定将非常迅速,对市场投资者的心理影响将非常大。 但是,由于房地产税的制定、征收必须经过立法等手续,所以短期内这双靴子不会落地。 ”中国政法大学财政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本文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已奠定征收的基础,不动产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动产税短时间内不能开始征收。

“2014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几无可能”

“在重庆、上海两地试点后,其他地方跟进试点在年内几乎没有可能性,除非有特别变更。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目前房产税方面尚无试点信息,有关部门有待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调查应具有战术眼光。 因为这关系到改革迅速发展的脉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术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表示,房地产税立法需要解决房地产税与中央、地方财税关系调整、地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问题。 二是房地产税与稳定税负的关系,合并重组房地产相关税收,不让重复征税;三是房地产税带动的其他行业改革。

标题:“2014年房产税试点扩围几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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