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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国有要点大公司监事会对中央公司的年度监督检查情况。 据介绍,外派监事会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共提交347份报告,累计反映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共提交2051件事项。
外派监事会反映了公司存在的问题的首要表现
一是一些公司有经营风险。 库存和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规模较大,开展钢材、煤炭等大宗融资性贸易业务造成较大损失,承包bt项目存在退保风险。
二是一些公司附加值压力较大。 有些公司的利润主要依赖营业外收入或非经常性利润,利润基础不稳定的个别公司出现整体亏损,少数公司未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
三是一些公司的投资问题日益突出。 部分前期调查和论证不充分,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或产生较大损失; 有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有提交邀请函代替招标的情况,有没有招标就确定投标的情况等。 一些海外投资项目因各种原因有停产、延误建设或搁浅、资产减值的风险。
四是部分公司改革快速发展的任务艰巨。 一些历史包袱和社会包袱沉重,剥离公司运营社会职能,难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些结构调整和变革升级进展缓慢,一些战术定位和快速发展思路有待进一步明确。
另外,经检查,个别公司违反报酬管理规定超额支付报酬、福利,实施不规范股权激励,设立“账面外账”、“金库”,出资公司担保自然人企业、借入资金、内外勾结,低价转让国有股权
这是监事会成立十多年来首次公开了对中央公司的监督检查结果。 国资专家、中国公司改革与快速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向记者表示,肯定在监事会任职,并应督促监事会建立问责制,以完善对国有要点大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
上述问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有关部门转发解决,公司需自行纠正的问题,向公司印制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纠正通知、《监事会提醒函》等136件,派遣监事会在本期监督过程中持续跟踪公司纠正情况。
标题:“存多项问题 外派监事会公布首份央企监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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