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昕晶
近两个月来,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举行了水价上调听证会,其他城市处于准备阶段。 按照价格“听证会”的常见逻辑,这意味着水价上涨已成定局。
总结一下目前各地水价上涨的原因,有两种方法。 一是水价整体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短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价格,浪费严重,不利于居民节水意识的提高。 二是水价偏低,供水公司面临经营亏损压力。 如北京市水务局日前明确表示,将采取综合水价调整、节水奖励办法制定等措施缓解水危机。
其实,这两个理由的长时间存在并不新鲜。 我国水价的不合理,不仅是价格低,从水的供应管理到供水价格、价格体系等的扭曲也很重要。 近年来,虽然水价有所上涨,但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节水意识的培养作用不大。 很多地方只是涨价,从机制上不重视完善。 结果,尽管水价持续上涨,但这个价格杠杆并未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或减少供水公司的损失。
水资源本身既是私人物品,也是公共物品。 我国作为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节约用水的必要性自不必说,水价低也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把节约用水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涨价上,显然没有触及我国水价机制的根本问题。 专家说:“就算有人不能喝水,也不能不提高水的价格。” 这样的说法让人失望。 事实上,从各地对水价将要上涨的反应来看,不是一边倒的反对,问题的关键是只有真正建立和梳理水资源的价格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处理水资源浪费问题。
供水公司将损失的理由归于水价偏低,显然不被公众接受。 许多供水公司亏损的根本原因与垄断经营状态、管理不善、人员大量超编密切相关。 据统计,由于供水公司管理不善,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管网损失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年损失至少100亿立方米。 供水公司人员超标,管理费用过高,是公司亏损的重要原因,许多城市供水公司的人员都在50%以上。 而且,由于公司盲目建设,设施能力过剩,混淆了经营价格和政策性价格,导致价格不合理上涨。 许多供水公司抱怨赤字,但很少公司愿意公布其价格构成。 在价格不透明不合理的情况下,单纯调整水价,将会容忍供水公司管理不善和人员超支。
如果价格机制完善,合理提高水价无疑能起到调节用水的作用。 但是,在经营垄断、价格模糊、价格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涨价不仅不能实现节约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标,也成为公司转嫁不合理价格的借口。 从节水的角度看,国家推进水价改革的关键仍然是合理明确价格,管网亏损等价格一定要公司自己承担,不得转嫁。 居民的生活用水多次需要以前确立的步骤水价。 水价上涨主要要复制在超额用水上,也要以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为节约用水的首要对象,而不是涨价为居民基本用水。
标题:“确定水价机制比涨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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