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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着网络金融是否需要监管以及该如何监管的争论与困惑,以前流传的金融界和网络金融界都在调动各自的资源展开新的舆论战。 出于求胜的心情,双方在常规讨论之外,各自捧起了各自的代表人物,说了许多不利于金融创新市场生态建设的“狠话”。

“网络金融需要“园艺师””

任何创新都有两面性,只要创新得当,监管得当,创新就能激活市场,释放社会活力,反之亦然。 目前,不仅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企业、保险、信托等都在大力进军互联网金融,并从以前流传至今。 此外,许多地方国企、民企甚至央企都出资从事网络金融业务。 据粗略计算,首次出现有形或雏形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或衍生业务已不到40种以上。 这足以证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不可抑制的、多种多样的创新行业。

“网络金融需要“园艺师””

因此,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国两会结束后,央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等机构已制定了总体或分类的若干监管规则,《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另一方面,各地政府也纷纷将网络金融支持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承担者,陆续发布地方版的支持政策和管理规范。 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网络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率先落地就证明了这一点。

“网络金融需要“园艺师””

要使网络金融成为生动活泼、多花的百草园,从建设伊始就引进必备的园艺家,给网络金融苗施肥、浇水、除草、剪枝、嫁接……所有这些措施都是适度监管网络金融。 园艺师的工作也有可能伤害正常的幼苗,需要政府的监管和与行业的健全交流。 目前,舆论最重要的是摒弃“一山二虎”的排他性思维方法,网络金融的成长不是对以前流传的金融的彻底排斥,而是嫁接在以前流传的金融新闻化上,以包容的认知论适应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

“网络金融需要“园艺师””

原文刊登在3月22日《北京青年报》上,有删节。 原题《适度监管是互联网金融的“园艺师”》

标题:“网络金融需要“园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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