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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限购下的“窗口腐败”
7月30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向媒体介绍,因《虚假限购令》备受瞩目的深圳房地产权交易转移职务犯罪案件已有54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4人已被法院定罪。
这一消息发生在深圳,引起虚假税单事件的不动产物权登记过户系列事件再次引起媒体关注。 深圳地税部门乃至深圳市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也成为社会审查的对象。
年9月,深圳实施限购令,在深圳购买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 是有深圳户口,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障一年以上,还是在深圳缴纳个人所得税13个月以上。
限购政策出台后,深圳地方税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不动产中介相互勾结,形成了规避限购的犯罪链条,使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能够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自去年3月以来,深圳检察机关作为不动产物权交易转移登记等环节开展了比较职务犯罪的“3.13”项目。 近一年多来,深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起54人,其中包括房地产(行情、问诊)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9人、地方税工作人员18人、房地产中介17人。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局副局长张健介绍,深圳规避购房限制案件具有“五假”特征: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通过虚假诉讼、虚假身份证、虚假离婚证明、虚假税票、虚假社会保险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
记者了解到,这19名涉案物业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均不是国家机关正式工作人员,而是该登记中心的临时录用人员,在窗口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发放等重要环节,涉嫌收受物业中介贿赂。
目前,涉案人员中14人被法院定罪,20人法院仍在审理中,其他案件由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
窗口内的“合作愉快”
“蒋少波是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论。 未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利用职务为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办理购房手续,逃避深圳市政府的购房限购政策,限购政策带来了空……不良的社会影响。 ’这是深圳宝安区法院判决对蒋少波犯罪嫌疑的定性。
现年35岁的蒋少波是深圳市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龙华登记科转移小组的办事员,负责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工作,包括不动产物权交易的资料审查、房屋权属数据的输入。
在事业中,蒋少波认出了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易名(假名)。 由于易名顾客没有购房资格,为了购房,他们出钱在地方税部门内部寻找相关违规操作进行补税缴纳,并出具纳税说明取得购房资格。 这些说明在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进行住宅产权登记时,可能会被经营者发现,给他的顾客带来麻烦,所以找到了蒋少波。 我希望蒋能在搬迁集团内部处理这些问题。 每次搬迁登记都向蒋表示1万元的感谢。 蒋立即表示同意。 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集团内同事共谋,共办理了10件搬迁登记,每次领取易名1万元,每次分配给不同的“合作者”。
在组里的这些同事中,蒋少波和高兴(化名)“合作”是最愉快的,帮助了蒋少波。 有一天,我找到蒋少波,很高兴,说自己姐姐打算拥有套房,但是以购房者黄姓夫妇两人的名义拥有房产,根据深圳的限购政策,再也买不起房子了。 投桃报李一票,蒋少波高兴地上街找人,为买方伪造了“无婚姻记录说明”。 之后,蒋少波向该科接待窗口负责人致意,并高兴地将同室的搬迁登记划入自己的名下,使该搬迁登记得以迅速、顺利地进行。 为了感谢蒋先生的“帮助”,年3月底,蒋先生愿意开车给蒋先生3万元,当场“笑纳”。
对此,法院知道蒋少波受房地产经纪人委托,方便客户购买资料中的纳税说明是地税部门人员违法追缴出具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请求部门同事协助,审查合格,迅速处理这些说明资料,以供无购买资格的人购买为目的 蒋少波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被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当然,蒋少波不是“孤身一人”,除了他之外,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还涉及18人。
基于假纳税申报书的系列方案
年二、三月间,深圳一家媒体连续刊登专题报道,指出深圳地方税部门流失大量租税造假税单,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税单,勾结地方税、国土部门办事员,为无购房资格的人骗取购房资格。 引起了社会关注,也引起了检察部门的观察。
从2004年4月开始,与房地产交易中使用纳税说明等非法手段变更房地产名义的职务犯罪行为相比,深圳检察机关展开了代号为“3.13项目”的特别打击行动。 同样是协税员刘传淦、苏允中进入检察院。 当月,两人分别被检察院刑事拘留。
刘传淦在福田区地税局缴费期间,利用为纳税人出具个人所得税纳税纳税纳税说明书的职务便利,接受多家经纪人的委托,采取了虚报和修订个人纳税新闻的方法。 短短半年内,向100多名深圳无购房资格人士出具虚假个人纳税说明书,涉嫌规避深圳购房限制制度,利润高达238万元以上。
苏允中的《玩》和刘传淦很像。 逮捕前,他担任宝安区地税局龙华税务所协税员。 年末至年10月间,违反地税征收管理系统为社会中介人办理个人所得税补缴,约233名未申报人或连续1年以上未申报个税者取得纳税说明书,取得深圳市购房资格。 在这个过程中,收受了贿赂25.4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于今年3月20日、4月14日,两人分别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6个月。
房地产交易黑利益链
我想买房,但在限购令下没有购买条件。 我该怎么办? 房地产商有一种方法说付一点“茶钱”就可以“操作”,那么为什么要“搞定”这种明显的违法犯罪呢? 答案已经明确:权利金交易,违规操作。
这是深圳检察锁定“3.13项目”的目标,该项目的行动契机最早可以追溯到4年前。
年9月,为了落实国家住房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住房价格暴涨的补充通知》(俗称《限购令》)。 限购令下达后,在深圳的购买必须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 为了避免限购令,有些人用各种方法开始了违规操作。
深圳市检察公共关系处副处长程海龙在法治周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年初,深圳检察机关就曾查处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李先生滥用职权、受贿案件。 收取利润后,违规更新社会保障新闻,得到社会保障说明,取得购房资格,李先生也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
年,检方在二手房交易中还发现,房产中介“买通”不动产物权登记工作人员,未实际交纳交易税的,凭伪造的交易税帮助更改名义。 年5月,龙岗不动产权登记中心3名工作人员邓小平某峰等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起立案侦查的有2名不动产经纪人。 年9月,邓姓峰在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一点犯罪方法和途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年下半年,检察院根据相关线索通报和地方税部门等进行自查后移送的线索,对房地产交易中利用纳税说明等非法手段的房地产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了细致的首次检查。 年,这项特别活动的代号被称为“3.13工程”,于年4月下旬进入网络收集阶段,检察机关反贪、渎职的工作人员协力出动,相关人员纷纷被带走协助调查。 随后,几名相关人员面临压力,选择向检察机关投稿自首。
在限购之下,产生了如此巨大的违法优势蛋糕和黑色优势链条。 从检方通报的情况来看,相关人员收取的利润费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有的甚至达到惊人的数百万元。
由“窗户腐败”引起的思考[/s2/]
检方表示,在这条优势链的前沿纳税说明阶段,违规补缴个人所得税、编辑新闻、“偷梁换柱”等方法虚开纳税说明,是违规购房资格的常用途径之一。
在不动产物权的名义变更过程中,由于担心虚假的纳税说明资料等被不动产物权登记业者识破而不能进行名义变更,非法中介再次“购买”不动产物权登记业者,并成功变更了名义。 除了纳税说明书的伪造之外,还存在社会保障清单和身份新闻的伪造等其他形式的伪造行为。 只要不动产物权登记业者认真审查,用网络系统询问一下就可以发现。 由于相关员工和房地产中介的“黑暗金融曲”,不符合这些购买条件的人很容易就进行了购买登记。 在某些情况下,房地产经纪人还要求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一部分加快处理,并据此寄送利润费。
据采访中的记者介绍,从这次特别行动中也可以看出,在限购令下,隐藏的漏洞和问题也变得明朗了。
据悉,此次地方税和不动产物权登记部门的相关人员,主要集中在窗口部门,以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居多,有编辑也有录用者,录用者占多数。 一位事务检察官对此印象深刻。 “从犯罪方法、受贿额等来看,以前不太被关注的窗口业者就这么隐藏了社会吗? 另外,也有半夜回到职场,偷偷用电脑制作纳税资料的相关人员,法律意识很淡漠,很意外。 在案件中,我们还证明了,这么多年来,窗口员工可以这么大量违法操作受贿,案件公司业务流程的设计、业务权限的设定、监督力度等必须是完整的。 ”
“另外,窗口部门作为与社会最直接相关的部门,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员工出现这样大规模的沦陷,形成了这种收受金钱和人员便利的风潮和氛围呢? 这值得我们醒来。 ”检察官说。
程海龙表示,在案件中,检察机关建议国土部门采取完善的业务系统、新闻网络等措施堵塞制度漏洞。 事发后,有关单位对比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相应的自我调查和改进,堵塞了制度漏洞。 在采访中,登记窗口发生了那么多违法犯罪,市民也曾追问过现在被逮捕的是最普通的工作人员——苍蝇,背后是否有“老虎”。 上级部门、监督机关没有失职、渎职的问题吗? 为什么至今为止没有人因为这个被追究过?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8月14日,记者来到了属于重灾区的深圳市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这里人很多,很忙,看不出这里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随后,记者又来采访上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该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金良富接待了记者。 随后,秘书向记者发出了书面答复。
答复指出,与登记中心出现的问题相比,该委员会全面加强了监管。 一个是调职,是网络导演。 根据业务人员从事的业务类型,全面梳理了所有业务人员的业务权限,按岗确定权限,加强了日常动态管理。 互联网管理系统的征收税、发证等环节存在核查和相关标识不直观等问题,与新闻中心一起完善了收税和发证等办公系统。
二是联动考核,堵洞。 登记中心积极与税务、公安、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进行信息表达,采用社会保障互联网平台、电话、公文等查询方法,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严格查处虚假欺诈购买行为; 在全市范围内,彻查二手房交易税单的真实性,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追缴逃税,采取措施纠正利用虚假税单办理房产证带来的社会影响。
由于一些案件仍在侦查和审理中,“法治周末”将继续受到关注。
标题:“深圳房产限购下的窗口腐败:临聘人员收受利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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