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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的“中国宏观税负高达44%”的发言在网络上引发了话题。 此后,有消息称:“据统计,今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为6338元,北京超过2万人位居榜首。” 宏观税负是指当年广义的政府收入与同期gdp之比,是整个社会新创造的价值中,政府通过税收、收钱等方法取得的部分。 近年来,我国宏观税负担水平呈上升趋势,各方对此表示关注,许善达进一步提出了“人均宏观税负担”的概念。 对此,我已经在《人均宏观税负担》是个伪概念》一文中提出反驳。 虽然“人均宏观税负担”的概念是生生不息的,但它反映了民众今后到底要承担多少税负担,多而复杂、躁动的社会心理,值得高度重视和关注。 截至目前,人均宏观税负担并不是成熟的学术概念。 但是,正如一点评论家说的,现在教科书中没有的概念,学者也可以创新一个。 我同意这个说法。 所有从事研究的人也知道概念创新的重要价值。 但是,任何创新都必须建立在严格定义、准确解说、含义明确的基础上。 很遗憾,在现在看到的报道中,还没有人做这样的工作。 试着创新宏观税负担的两个子概念,以应对反映宏观税负担具体负担状况的社会心理。 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姑且试一试。 请告诉同事们。 第一,假设宏观税负=公司承担的税负+居民承担的税负。 根据经济学原理,一个经济区块由公司、居民、政府三部分组成。 就税负而言,要承担的要么是公司,要么是个人(我国目前没有以家庭为计税单位(/h/)第二,宏观税负=政府收入/同期gdp×100%。 其中,政府收入=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期的gdp=劳动者报酬+纯财产税+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所得法)/h/)第三,公司承担的税负=公司承担的税收/ / 表示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公司承担的宏观税负中的比重。 第四,居民负担的税负=居民负担的税金/劳动者报酬× 100%。 表示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居民负担的宏观税负中的比重。 第五,关于公司和居民承担的税收划分。 在我国,政府收入由五个部分组成,(税收、行政事业性金钱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由两个主体)公司和个人承担。 税收部分。 从终极意义上说,公司承担的是公司的所得税部分,其他各项流转税是可转嫁的税收,公司是交纳者,其最后的承担者是居民。 剩下的全部由居民承担。 行政事业上收钱的部分。 理论上,有公司负担部分,也有个人负担部分,按照现行的统计口径,不太容易析出。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公司是各行政事业上收钱的主要供货者。 而且,在会计上,这些费用将纳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计入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顾客承担,因此该项目的实际承担者也是居民个人。 政府基金的部分。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政府性基金30项。 另外,在地方财政方面,土地出让金也统计地放在政府性基金项下。 我同意这种观点,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出售自己资产所得的收入,将其作为给社会带来的负担还是牵强附会。 因此,从那里取下。 关于社会保障费。 各国的惯例都计算在宏观税负之中,当然是被保存下来的。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这是资本收益,和土地出让金一样,也不可能作为政府给社会带来的负担来计算。 因此,从那里取下。 以上,整理计算逻辑和口径,综合目前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年1~6月,我国gdp总量为269044亿元。 年1~6月,我国广义政府收入97771.6亿元。 具体构成为:税收收入63999亿元(其中公司所得税16253亿元); 非税收入10369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税负部分为4839亿元(同期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2596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开采权转让收入21129亿元,扣除两者后为4839亿元)。 另外,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公告,年1~4月,全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2196.4亿元,根据单纯平均法,1~6月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估计为18294.6亿元。 以上4个项目共计97771.6亿元。 其中,公司承担的税负(公司所得税)为16253亿元,剩下的全部由居民承担,为81518.6亿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25元,乘以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的13.39亿元,为134234.75亿元。 这个数据可以近似为“工人报酬”。 最后,我们据此分析了我国的宏观税负及其分布情况 宏观税负=政府收入/ GDP×100 % = [ 74638 + 4839 + 18294.6 ]/269044×100 ] 如果是因为我国首要使用的是根据支出法计算的gdp,虽然没有相关数据可以用收入法来表达公司收入的三个部分(生产税净值+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但可以通过反算得到。 换句话说,在占我国GDP 36.34 %的宏观税负中,相当于22.06% gdp的部分由居民承担,其他14.28% gdp的部分由公司承担。 我们的简单结论是,第一、年上半年,我国的宏观税负达到了36.34%。 坦率地说,这个数字不低。 第二,总体宏观税负中,居民和公司的负担率约为6:4。 即宏观税负的60.72%由居民承担,39.28%由公司承担,这种分布不合理,需要进一步仔细研究。 第三,换个说法,相当于我国GDP 36.34 %的宏观税负中,22.06% gdp部分为居民宏观税负,其他14.28% gdp部分为公司宏观税负。 第四,基于以上计算,修改后的人均税负也可以是6088.02元,但这和近年来的平均房价、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收入一样,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系教授、博导) )。

标题:“居民与公司部门六比四承担广义宏观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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