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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扩大到债务风险基本可控、财税收支状况良好、政府信用良好的地区
“研究将把具备东北地区条件的省市纳入地方国债自愿自我还原试验的范围。 》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的支援,8月19日,国务院发表的《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要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了上述要求。
“扩大试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结束的,必须关注地方财政和债务水平。 ”财政科学研究所区域财政研究所副主任石英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愿还款试点不可能一次在全省市实施,试点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例如,债务风险基本控制、财税收支状况良好、政府信誉良好的地区扩大。
以辽宁为例,记者在调查今年1月24日辽宁省审计厅发布的《辽宁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时发现,截至年底,辽宁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68.78%。 对此,辽宁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邵林表示,考虑到各政府性债务偿还期限不同,债务余额将在未来几年内分别到期偿还,但政府综合财力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壮大。 所以,辽宁省政府性债务的风险总体上是可以控制的。
迄今为止,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规模受到严格限制,难以满足地方政府融资的诉求,但地方政府通过城市投资企业、信托等方式融资的价格居高不下。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自愿自我还市试点办法,明确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青岛、宁夏、江西共10个省市将试点自主发行地方债。 当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地方国债自发自还试点将继续扩大。
如果首批试点地区获得标杆性经验,顺利建立新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越来越多的地区和投资者参与试点。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的地方债自愿自还试点工作,对地方财政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不仅要公布财政预算报告,还必须定期公布经核定的财务报告。
对比一下地方债规范管理的方向,楼继伟表示,一是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将政府家底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引导政府爱惜自身信用,自觉规范举债行为。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开辟疏塞结、明渠、暗道,加快建立规范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
标题:“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有望扩至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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