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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和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面临大幅减薪。
根据金融业网站综合信息,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了中央企业薪酬体系改革的方向,确定了中央企业薪酬改革名单。 据悉,在此次薪酬改革中,包括中石油、移动、工商银行(行情、问诊)等大型企业在内的72家央企负责人将大幅降薪。 中央企业改革将进入触及好处的实质性推进阶段。
许多中央企业负责人面临着工资下调的问题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许多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下降,部分下降幅度将比较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2日在解读改革方案时表示。 他表示,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分配,制定完善的薪酬管理政策,下一步将对政策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8月18日,中央全面改革深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严格规范中央公司负责人职务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复印件,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全修订后,按程序批准实施。 11天后,8月29日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该方案,也被称为近年来有关中央企业改革的一系列动向中最具指标性的措施。
也扩大到地方的国有企业负责人
本公司于9月2日引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的介绍,明确了这项改革的适用范围是中央公司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 在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中,包括中央管理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察长、监事会主席、其他副职务负责人。
按照这一标准,受新薪酬制度约束的负责人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53家中央企业,如中石化、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中央企业,市场化选定的公司负责人不受新制度调整。 后者不放心。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后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将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组织上任命并派往公司行使全员职责,一部分是董事会根据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选任。 前者应承担特殊责任,体现一定的激励,但不应按市场价格拿工资,报酬必须严格规范。 如果通过后者的市场机制明确薪酬,将来在央企市场化选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薪酬很可能会高于组织任命的董事长的薪酬,但后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职业风险,搞不好不仅会降低工资,还会走人。
不仅是上述中央公司,根据国有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中央公司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公司和地方所属国有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
标题:“央企薪酬改革名单敲定 72家央企负责人面临大幅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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