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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63;汉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法研究室原副主任新京报记者吴江摄
四中全会更具体地部署司
专家预计将出台多项司法改革措施,新措施将决定今后五年司改的具体方向
司法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面对我国当前众多纷繁复杂的司法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的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提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本轮司法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实施和推进。 法院检察人员的财产由省级统筹,消除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保证司法人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裁判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设立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法官名额制,借鉴国际先进方法改善司法制度。 触及这些司法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正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今天开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 有关人士表示,四中全会将在三中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并出台多项司法改革措施。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张63;汉表示,这意味着在当前改革的基础上,我国的司法改革将继续深化。 四中全会的新措施将决定今后五年我国司法改革的具体方向。 并且,对于在当前司法改革实践中发现的难题,四中全会也将逐渐予以解读。
回顾
司改从1999年开始一次也没有停止过
今年7月9日,山东济南,最高法情报发言人孙军工和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刚结束新闻发布会,就被中外记者“围攻”。
此次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来源于发布的文案是指导未来五年法院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四五改革纲要。
该纲要触及了中国法院司法改革近十年来最难啃的“硬骨头”:消除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保证司法人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司法改革从1999年至今从未停止过。
1999年,根据推进司法改革的十五大要求,最高法发表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 1999年-2003年)》(简称《一五纲要》)。
五大纲要以执行公开审判为基本第一副本,进一步深化审判方法改革。 在此期间,全国各级法院全面执行了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 议院和法官的作用通过“一五”得到加强,大大推进了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
如果说《十五纲要》的要点在于审判方法的改革,那么从2004年开始的《二五纲要》着力实现的就是司法的现代化改革。
在《二五纲要》中,最高法夺回死刑复核权,改革审判委员会。 从实施效果来看,收回死刑复核权已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参加最高法《二五纲要》专家咨询会议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回忆说,当时《二五纲要》提出的改革措施方向正确,处理的是当时社会关注、棘手的问题。
从2009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第三轮司法改革,即《三五纲要》改革。 “三五”司法改革的要点体现在司法职权配置优化、全面严格的刑事政策等多个方面。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中国前三轮司法改革副本实际上承载着当时特定的司法环境,改革基于当时司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社会关注。 从改革效果来看,总体良好,为实施新一轮更有力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进展
中央推进司法“地方化”的处理
如果说最初的三轮改革主要是政法系统主导的内部改革,那么本轮改革将受到中央高层的重视,力度空前。
今年1月召开了中央政法实务会议。 与以往不同,这是政法实务会议首次以中央名义召开,习大大总书记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这次会议上,习大大总书记首次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重要论述。 他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被认为是中央高层推进更有力的司法改革,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信号。
事实上,在三中全会上,中央用第二章的文案表述为推进新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特殊的指导。
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基础上,中央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在省以下推进法院检察人员财产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准确实施。 并确定中央提出完善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察公开。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改革深化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特别指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产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中央主导的我国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
新一轮司改包括在省以下推行法院检察院人的财产统一管理、完整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整的司法责任制等文案。 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不平衡,中央先后选择了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了经验。
作为考试中唯一的直辖市,上海的司法改革考试尤为引人注目。
从今年7月开始,上海在市二中院、市检察二分院以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等8家机构进行了先行试点。 试验方案包括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检人的财产管理等5个复印件。 根据方案,上海计划用3至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对不在办公岗位的法官、检察官的选拔分流,法官、检察官首先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优先选任,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等专家中公开选拔或调任法官、检察官 过渡期结束后,上海将占法官、检察官33%,司法辅助人员52%,行政管理人员15%的合理人员比例。
小荣表示,本轮司法改革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涉及体制问题。 最初的三轮改革首先是就业机制的改革,体制问题几乎没有涉及。 此次体制问题,特别是人才由省级法院统一管理,是体制上的一大变化。
马怀德也观察到,这次改革的重要背景之一是中央的推进,这与最初的三轮改革有着实质性的不同。 以往的改革都是法院内部的推动,对于难吃的“硬骨头”,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制约,在中央的推动下,这些“硬骨头”都将被解读。
陈光认为,法院现行的财务体制是,办公经费移交给地级市一级政府,有碍法院独立审判,特别是涉及行政案件、当地税务部门的案件难以公正执法。 在法院找碴儿,降低预算的事情屡见不鲜。 本轮改革法院、检察省级统筹贯彻处理司法部门和地方之间的“保护主义”,消除司法地方化问题。
展望
四中全会有望解决司改新问题
目前,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试点正在进行,但所有大刀阔斧的改革都在艰难阵痛中完成。
新一轮司改纲要公布后,一些基层年轻法官纷纷通过新媒体发声,担心他们“一律”从法官变为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 在一些地区法院,年轻法官出现了“离家出走”现象。
在张63;汉眼中,这一轮的司法改革触及体制问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自身利益问题。 因为这对于在保证改革效果的同时,保证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稳定尤为重要。
贺小荣据此表示,年轻法官群体是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力量,他们的担心也是最高法的担心。 任何领域的改革如果排挤掉优秀的人才,这一改革的效果必须与预期背道而驰。
“在任何国家,法官的结构都是阶梯状的,有资深年龄的法官、正当中间年龄的法官和一些年轻的法官。 现在很多基层法院,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基层法院,承担办案任务的还是年轻一点的法官,他们现在是办案主力。 ”
贺荣说,本轮司法改革的目的是留下最优秀的法官。 选择法官时,不要单纯根据资历序列,而要根据法官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性质进行选拔,不能“一刀切”。
马怀德还担心,目前我国涉法涉诉信访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后,法院能否顶住压力解决信访中的陈年积案问题。
“其中,信访人可能已经习惯了以往的信访方法,一旦案件再次进入司法程序,就会感到不情愿。 另外,法院重新审理远古的判决也有可能带来人力和物力上的紧张。 ”
关于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张63;汉和马怀德都认为,四中全会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总体方向不会改变。 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将通过半年多的实践发现一点问题。 中全会将对司法改革作出更加具体的部署,这些发现的问题将逐渐被破解。
对话。对话
“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很重要的”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张63;汉表示,希望四中全会采取相关措施,禁止法院领导干涉案件
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非常重要的
新京报:四中全会很可能会提到司法改革的新措施,对此你有何期待?
张63;汉(三中全会关于法治的表述中,其实司法改革是最重要的部分。 其中不仅涉及法院人的财产省级统筹,还涉及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等重要文案。 我认为这些司法改革的构想在三中全会中已经出现,四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文案将在三中全会的构想中具体化。
新京报:司法改革的那些方面需要在四中全会上具体说明吗?
张63;汉(可以预见的是,三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逐步展开,6个试点省份正在进行试点。 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四中全会应该会很清楚地应对这些新的问题。
新京报:那些问题是你最关注的吗?
张63;汉(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的论述中最重要的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 三全会提到了法院、检察院的财产省级统筹,这就是消除司法地方化,使法院检察院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从而从体制上减少和减少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的干预。 但实际上,法院检察院已经在当地扎根多年,与当地党委、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是否真的不用,要看考试省的实践效果。 我个人希望四中全会能就这个问题作出更具体的说明。 审判权是国家权力,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至关重要。
新京报:在司法行政化中,四中全会具体提到什么?
张63;汉(司法行政化是三中全会中最重要的是司法责任制。 深圳、佛山、珠海等一些地方开始了审判长责任制改革的试点,这是非常好的。
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没有出台禁止法院指导审查案件、听取案件、移交案件的具体规定,这也与目前我国法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还没有达到很高的水平有关,但法院指导审查案件、听取案件、 禁止移交案件应该成为未来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我也希望四中全会出台相关纲领性甚至过渡性措施。
防止法院选择性地公开审判文件
新京报:新的司法改革正在进行,您觉得效果如何?
张63;汉:新一轮司法改革是我国近十年来最给力的改革,其要点是处理司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都是“硬骨头”。 目前大家普遍看到的是司法公开的改革效果。 不仅是裁判文书的网络,裁判流程的新闻、执行新闻也通过网络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新闻监督法院的业务是前所未有的。
新京报:在未来的司法公开事业中,应该观察那些问题?
张63;汉:今后越来越多的是执行和导演。 目前,最高法已经制定了规定,各地方能否实际执行,特别是司法观念不太强的基层法院能否实际执行,是公众能否真正满意这项工作的关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高法在监督时必须防止各个法院有选择地公开,有些法院可能一点不粘人的案件以各种方式公开,有可能发生问题,最高法必须特别关注这些。
新京报: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在什么级别的法院容易发生?
张63;汉(基层法院,准确地说是极少数基层法院,特别是经济快速发展相对落后、法律观念还很淡薄的地区。 因为这种地区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也相对较差,加之地方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出现审查瑕疵,容易出错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审判文件被选择性地公开的情况。
新京报:怎么防止这种情况?
张63;汉:这没有更好的方法了。 就是加强监督。 最高法可以制定相关文件,有选择地制定公开的处罚防范办法。 各省级高院和市级中院也可以通过明暗访问的方法加强这方面的监督。
司法人员的分类改革应避免法官流失
新京报:司法实务界目前十分关注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这也是三中全会的复印件之一。 你如何评价目前的改革进展?
张63;汉:这项改革之所以受到法官、检察官们的关注,是因为它涉及法官、检察官们的切身好处。 目前,我看到上海已经提出了具体的方案。 在会员制改革中,法官、检察官占33%,司法辅助者占52%,行政管理者占15%。 这是上海根据其现实情况做出的员额分配。 但是,在完全没有进行考试的省市,已经看到了一些担心年轻法官作为司法辅助者被“一律”对待的情况,年轻法官为此选择了离职。 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局面。 本轮司法会员制改革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大势所趋,让优秀法官、检察官肩负重任,对改善该案质量,确保破案客观公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以,对于有嫌疑的年轻优秀法官,法院领导必须及时证实情况,防止人才流失。
新京报:会员制后,法官、检察官的待遇会提高吗?
张63;汉:目前,我国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基于公务员序列,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以法官为例,他们的作用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重大。 会员制实施后,希望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提高,让他们能够更安心地工作。
新京报:这个方法是高薪养廉吗? 能防止司法腐败吗?
张63;汉(在我国目前快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环境下,这可能并不像国外很多国家那样,真正意义上的高薪养廉,但一旦会员制,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就会提高。 问问这个能不能防止司法腐败。 我认为司法腐败有很多原因。 既有收入原因,也有个人素质、司法环境等原因。 提高待遇是防止司法腐败的一种形式,让法官知道在一两个案件中腐败是没有回报的。 但是,要真正防止腐败,光靠提高待遇的方法是不够的,要完善现有的监督机制、处罚机制,让法官不腐败,不腐败,不腐败。
新京报:关于司法腐败,一些人说,目前在个别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法院站在一个角度办案是最大的腐败,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张63;汉:确实有这种现象,但这是个别现象。 对比案件,公安做饭,检察院吃饭,法院吃饭。 检察法三家公司越来越强调对事件的合作,而不是各自的独立性。 这个方法对司法公共的信服力损伤非常大。 设立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机关,是为了保证各家对案件的独立性和相互制约,遇到这种情况必须严厉调查。
标题:“四中全会将对司法改革作部署 将决策未来五年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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