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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伪造上市和信服违法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822万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邓艳11月6日介绍说,根据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线索,去年3月19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海联信(行情、问诊)涉嫌进行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 经审理,案件已于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告知阶段。 下一步,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辩情况,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禁止进入市场决定。

“因造假遭罚 海联讯95.7%的适格投资者获赔8882.77万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认定,海联信涉嫌骗取发行批准和新闻披露违法两种违法行为。 ”邓舸的介绍。

涉嫌骗取发行批准,海联报为了实现发行上市的目的,首次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申请书中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称为ipo )申请文件中,违反了虚构的应收账款回收和虚增营业收入。

一是2009年末、年末、全年,海联信分别虚构回收应收账款1429万元、11320万元、11456万元。 根据这一行为,其ipo申请文件中有关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虚假记载。

二、年、年上半年,海联报分别虚构4份、6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增加营业收入1426万元、1335万元。 该行为在其ipo申请文件中与营业收入项目相关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有虚假记载。

在新闻违法性方面,国外联合新闻在发行上市后,继续采取虚构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方法,掩盖了ipo阶段应收账款的虚增行为。

其中,年末、年一季度末、年中、年三季度末分别虚构回收应收账款13307万元、10817万元、11784万元、10813万元; 全年虚构合同15份(包括ipo阶段虚构6份),虚增营业收入3796万元。

“由于上述行为,相关定期报告中有关应收账款、营业收入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虚假记载。 ”邓艳说。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对联合新闻骗取发行批准的行为,处以非法募股资金39100万元的2%,即782万元的罚款,对联合新闻违法行为的披露,处以警告和罚款40万元,两种罚款共计822万元。

此外,章锋、邢文飚、杨德广3人是海联信违法行为最重要的负责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3人采取8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

除此之外,邓艳表示,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和禁止市场准入决定之前,一是海联信将自行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积极减轻其违法行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二是由国外联合新闻主要股东章锋、孔暴、邢文飚和杨德广出资设立专项补偿基金,补偿合格投资者因国外联合新闻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95.7%的合格投资者已经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8882.77万元,占应补偿总额的98.81%。

标题:“因造假遭罚 海联讯95.7%的适格投资者获赔888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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