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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言人邓艳11月6日就近期市场关注的几个热门问题作了回答。
关于业界质疑獐子菜(行情、问诊)粉饰决算问题,邓舸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针对原北大医药(行情、问诊)第三大股东政泉控股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北大医药股东涉嫌违法关联交易和新闻虚假披露一事,邓舸表示,证券监管委员会已接到北大医药相关举报,目前已通报若干事项进行核查。
最近,在母亲国际(行情、问诊)、南方泵业)、问诊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中,资金来源与包括杠杆条件在内的结构化产品有关。
对此,邓艳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观察到,这些企业计划采用结构化产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合法资金实施职工持股计划。 除新股发行情况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职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实施职工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新闻披露义务,切实防止内幕交易。 ”邓艳强调。
日前,环境保护部取消了上市环评审查,减少了不必要的预审。 那么,监管部门能否进行适当的调整,像上市公司一样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对此,邓舸表示,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查的重点之一,要求中介机构如实向发行者发布环境保护相关新闻,彻底调查发行者的环境保护合规情况等。 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制度的通知()》确定中止受理和开展上市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今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新闻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的审计职责。 另外,发行申请文件不再要求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发行的环境保护参考文件和说明书文件。
标题:“证监会回应三大热点 正核查獐子岛关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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