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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草案将于下月阅读两次以上的副本进行调整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可以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意味着《证券法》修订的时期再次确定,年内到期。
市场人士认为,《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资本市场未来5-10年的快速发展路径,为未来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需要确保合理的法律空之间,并应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法修订年内可公布的期限
《证券法》的这项修订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证券法》的修订纳入了年立法工作。 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宣读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该修订草案确定了股票发行登记制,明确了多层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并购制度。 此外,特别章还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尊重证券领域的自治和创新,强调监管者简朴的政治放权,加强案件事后监管制度,完善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当市场期待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年6月末股市震荡,立法前景不明朗。 许多知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案文案多、波动大,修订案细节市场反应敏感,需要内部多次讨论澄清,再加上股市异常波动后,必须吸取越来越多的研究经验和教训,《证券法》修订后,
年3月,在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证券法修订》再次被列入其中,随后12月又确定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终于有了比较确定的时间表,但不料,《证券法》修订却违背了约定。
这次傅莹的回答再次确定了《证券法》的修改时期。 傅莹表示,证券法的修改涉及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因此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复杂,也涉及到保护投资者权益。 特别是在人人都记得的那场证券市场异常波动之后,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论证。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有关部门重新讨论,现重新拟定证券法修订草案,4月提请审议应该有信心。
有关人士表示,立法机构和有关部门对资本市场改革和立法细节十分谨慎,与一读相比,《证券法》有可能发生大面积修改,除保存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外,还将修改多份复印件以完善的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毕竟,《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大法,一言一行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左右着资本市场的利益
据了解,以前阅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共列入16章338条,其中增加了122条、撰改185条、删除22条。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证券法》修订草案最快在4月份读出两次,年内将制定修订后的《证券法》。 此外,制定《证券法》还有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 也就是说,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间就《证券法》修正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 届时,投资者可以了解相关法律修改的详细情况。
需要调整许多重要的副本
关于修改《证券法》是为了实行新股发行登记制的说法,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在监管实务会议上指出,这是一种误解。 修改《证券法》需要总结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根据最新的市场形势,修订补充落后的条款。 注册制是监管方向的要求,不是监管目标,注册制与行政核准制不是绝对的对立,任何制度,核心都是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
那么,如何使《证券法》的修改更加完整呢?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提出了四项建议。 一是完善证券定义,为创新打非,为职能监管奠定基础。 二是《证券法》的修订法为多层资本市场的建立提供法律保证。 三、希望《证券法》为登记制改革制定大致规定; 四是完善的监管手段,更好地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
西南证券董事长廖庆轩建议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职能和监管模式,积极考虑未来多层资本市场体系,确保未来各阶层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处于合理的法律空之间。 另外,要规范证券经营机制,建立既支持相关领域快速发展,又能比较有效保护风险底层的法律框架。
最重要的是要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改变以往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大多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情况 廖庆轩表示,资本市场上发生了欣泰电气、博元投资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新闻公开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层必须多次守法、执法严格。 大体上,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价格,被愿意触犯法律、监管红线的人厌恶,对退市的企业要零容忍。
标题:“证券法修订草案下月二读 多项文案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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