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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又总结了一个规则加速了上市制度的战术转向。
杜卿卿卿
海外独角兽巨头回归a股已近一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称中国结算)日前发出通知,征求《存托凭证登记结算工作细则》公开意见征稿》)以下称《细则》)的意见。 这是继5月11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后,关于存托凭证( cdr )落地的第二个辅助文件。
第一财经记者此前从监管层获悉,证券监管委员会内部有制度引进的具体计划,随后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必要修改相关规则。 相关配套规则公布后,公司将制作申请文件,最早将于6月申请考试。
监管层在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新经济对接方面,动作越来越快。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姜洋19日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推进发行上市制度的战术转变。 他表示,证券监管委员会将依法创造条件,引导创新公司发行股票类融资工具,并在国内上市,逐步发挥资本市场对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术的支撑作用。
与a股进行对照[/s2/]
此次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发行,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中国结算在《细则》中,参照a股目前领域的业务方法,规定cdr各项注册结算业务,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则主要是由创新公司发行cdr,但也为沪伦通保留了制度空之间。
根据规定,投资者参加cdr认购和交易等时,必须采用a股证券账户。 cdr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时,所有集中保管管都需要在中国结算。 cdr需要以所有者本人的名义登记,但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以名义所有者的名义登记。
cdr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现金分红、配股、配股等,但存款人与中国结算之间的资金收付均以人民币完成。 另外,与cdr交易相比,结算参与者需要缴纳结算准备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
作为比较新经济的新制度的尝试,《细则》确保了政策的升级空之间。 根据市场诉求和相关岗位,未来可以逐步增加对cdr特殊企业行为、跨境转换等相关功能的支持,届时将修订《细则》或公布专业规定。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cdr注册结算业务相关费用,需要证明相关项目的设定和标准基本与a股设定相比较。
其中,a股收款标准中,以面额为计费基础的收款项目,参考美国存托凭证( adr )、全球存托凭证)等海外存托凭证不设面值的实践方法,变更为按份数征收cdr的部分登记结算收款项目的计费基础
6月是窗边
今年以来,监管层在发行上市制度方面出台了许多改革文件,目前有些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有些正在征求意见,有些即将出台。 许多文件将于6月初征求意见。
今年3月30日,国务院转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创新公司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抓紧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cdr正式出航
当天,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两个ipo方法,发表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方法”的决定》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方法”的决定》,公开征集意见。 这两个文件在新经济公司亏损上市,大开绿灯。 目前已听取意见,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将于近期实施。
5月4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cdr办法》,为存托凭证的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开辟实际操作的新途径。
该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3日。 此前熟悉政策制定的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征求意见后需要一周左右完成后续手续,《cdr方法》预计最早将于6月正式发表。
5月11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修改《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以协助创新试点公司发行股票或发行存托凭证。 这也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出的第一份cdr辅助文件。 此次修订对范围、定价、销售、手织等方面作出了补充规定。 这项意见征集将持续到6月10日,随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文件进行修订并完全修改,公布实施。
前述人士表示,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申请发行cdr,需要在符合交易所即将出台的上市规则要求后提交上市申请,经交易所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据该相关人士介绍,cdr的交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做市商交易的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cdr政策并不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着力进行的唯一发行改革。 战术转向支持新经济,需要推动创新公司扭亏上市,纳入a股msci,带动h股全流通,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这是对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突破和完善。 cdr改革的迅速推进,可能是推进ipo制度艰难改革的有力突破。
标题:“CDR又一配套规则落地 发行上市制度战术性转向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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