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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招股书保存10家共性问题机构要做好核查

独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招股书存在10个共性问题,保荐机构必须切实核查

21世纪经济报道21财经app庞法威广州报道

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从多位投资者那里获悉,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举办证券企业科技创意板投资者教育二期研讨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技创意板申报操作中发现的一点问题和中介机构进行了信息表达。

在此之前,3月18日,科技开发板收到了公司的上市申报材料,但第二天行业传出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证券公司提交的科技开发板申报材料进行一些修改。

据说被要求申报资料的证券公司不是个案,而是一时业界沸腾,感到不安。 对此,有机构相关人士指出,由于科学创始板是新的,最初的科学创始板申报公司的资料被要求补正,是正常的现象。

根据与会者撰写的会议记录,在这次研讨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了目前审查中发现的一点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个是目前申核发现的文件格式和完整性问题,包括三个问题:签字和签名问题; 文件格式问题; 专项文件的问题。

“上交所:科创板招股书存10大共性问题 机构要做好把关”

另一方面,目前的审查发现招聘证书存在普遍问题。 包括10个问题:

1、是否符合科学创板的定位? 从目前来看,无论是招股证明书,发行人的自我审慎判断文件,还是机构的专业分解意见,都存在夸大的问题。

2、新闻披露重要性水平的评价。 此次招股书根据注册制的要求,结合其他板块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我们要求发行人结合自身优势披露重要性水平的明确标准和依据,但有一次,有些招股书没有披露与财务会计报有关的重要事项、重要性水平的评价标准,有一次,在重大合同部分,没有阐述为什么是重要合同,标准是什么

“上交所:科创板招股书存10大共性问题 机构要做好把关”

3、发行人重要子企业的披露。 根据准则第13条,如果是重要的子公司,必须参照招股书的准则规定披露相关新闻,目前很多申报文件被直接忽视。

4、发行人领域地位的披露。 没有全面客观地揭示发行人在竞争上的特点和竞争上的劣势。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 公募书中,在财务会计新闻与管理能力讨论的章节中,大家大量公开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但都是按照会计准则抄写的,基本上没有任何特色。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是希望按照招股书的要求,包括经营模式的优势和重要事项,结合自身业务本质公开,不公开统一或重复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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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 在现有公司中,核心员工的认证通常在很少的认证或认证时没有充分证明理由。

7、风险因素的披露。 风险因素的披露缺乏对照性,发行者自身特有的风险披露少,共享的风险披露多。 经常将小的风险对策和竞争上的特征作为风险判断要素公开。 科技开发板以新闻公开为主,这方面的要求比较严格,希望大家按照招股书的指导方针公开。

“上交所:科创板招股书存10大共性问题 机构要做好把关”

8、股份回购的约定。 有些招股书中控股股东和发行人没有按要求约定欺诈发行时回购。 由于许多公募书将大量发行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的承诺列入重大的几个事项提示之中,公募书有可能先看二三十页再看目录。 事实上,作为此次股票公开募集标准修订的重要一环,我们将这些承诺转移到了保护投资者这一节上。 大家可以为前面重要事项的提示建立简单的索引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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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告时广告词和不客观、夸张的词,整个招股书都有这个问题。

10、具体到招徕书第75条为止,管理层应该以管理层的观点展示经营成果的逻辑。 在进行资产拆解、盈利性拆解、现金流拆解之前,应该从管理层的角度结合业务、经营模式拆解经营成果的逻辑。

另外,推荐机构检查后发现,内核部门可能没有发现主要问题,或者不完全反映内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我们结合推荐书的出具和推荐工作报告进行审查,也包括在中介机构的质量评价中。

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阐述了有关事业的两个要求。 一个是,希望切实掌握新的规则。 科技创新是全面的改革,有非常多的创新之处,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所以如果没有制度规则,可能会用旧的做法来做。 二是推荐机构愿意切实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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