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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伙食将禁止供应鱼翅、燕窝和高级酒。
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出了上述规定。
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以《第八项规定》为代表的节俭厉行、反对浪费系列相继出台。 上个月末发表的《反对党政机关节约浪费条例》是制定《规定》的重要背景之一。
《规定》是对2006年10月中办公室、国家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同名规定的全面升级。 从条文数量来看,从2006年版的第19条增加到第26条; 从文案来看,《规定》的管理更加细化,涵盖范围更广。
《规定》首先要求公务外出管理。 除现有的禁止变态旅行和风景名胜区会议外,《规定》要求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复印件、路线、频率、人员数量; 因公务外出需要接待的,派遣公司应当向接待公司寄信,告知复印件、日程、人员。 没有信的公务活动和来访者一律不接待。
接待住宿、餐饮、用车时,根据《规定》的要求,住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安排普通套房; 工作人员用餐必须提供家常菜,严格控制用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用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十人的,不得超过被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执行交通管制。 如果确实为了安全需要安排警卫,尽量缩小警戒范围,不得关闭清馆。
关于费用转嫁问题,《规定》确定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单独列出。 招待费中禁止列支为接待对象承担的出差、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列支,禁止转移、隐匿招待费支出; 禁止将接待费用转嫁给下级机关和其他机关、公司、个人,禁止以禁止在非税收入中支付接待费用的公务接待名义支出其他支出。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此前在《第一财经日报》中表示,预算外资金循环是预算制度的一大问题。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存在着让下属公司、其他公司花钱,转嫁费用等问题。
他还认为新闻公开很重要,在公开之后可以动员整个社会更广泛地参与监督。
对此,《规定》还确定,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与财政部门共同按年度公布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的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地点、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更新后的《规定》将大大增加适用范围,除参照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外,国有公司、国有金融公司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同样参照该规定执行。
标题:“公务接待严管升级:禁燕翅及高档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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