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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日电北京市纪委日前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事件。
通报称,北京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纪检组原组长冯维利利用职务便利,指示有关部门支持亲属经营活动。 违规购买住宅。 年11月,北京市纪委对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征收违纪所得。
石景山区环卫服务中心纪委原书记董泗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现金和购物卡等共计9.6万元,谋取他人利益。 年10月,董泗臣因受贿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石景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党籍、行政除名处分。
通州区张家湾镇纪委原副书记马占武、监察科原科长,利用担任通州区张家湾镇府民政科科长一职,侵吞人民币24万多元。 年3月,马占武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通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党籍、行政除名处分。
房山区城管监察大队纪委原书记钱荣吉在房山区的一家足疗店卖淫(未遂)。 年4月,房山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行政降职处分。
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原副科级检查员卢延庆在海淀区某门廊卖淫。 年4月,海淀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党籍、行政除名处分。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张志杰,于年8月饮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年11月,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标题:“北京市纪委通报6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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