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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即将到来的中央企业资产交易浪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出《关于中央公司资产转让入场交易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中央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公司一定金额以上资产的对外转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大致情况,依法

“国资委再强调央企资产进场交易要透明”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观察到,此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确定,中央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应实行入场交易。 在《通知》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能希望再次强调中央企业资产交易入场,按照早期规范预防改革中可能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再强调央企资产进场交易要透明”

无论20世纪80年代和上世纪末国有公司的改革,都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原因之一是当时国有产权交易缺乏规范的渠道和手段。 由于有前期的教训,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大力扶持产权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要求进入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防止资产流失。 目前,央企产权交易入场率已经达到90%以上。

“国资委再强调央企资产进场交易要透明”

在新一轮国有公司改革中,中国国有公司肩负着迅速发展形成混合全制的重任。 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确定,大部分国有公司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渐快速发展,成为混合全制公司。 国有公司在快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并支持各种非公共资本参与国有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资委再强调央企资产进场交易要透明”

国有公司股权的变化必然涉及国有公司与外部之间的资产交易。 因为,只有入场交易、规范交易、打造“太阳央企”、提高交易透明度,才能有效防止非正常交易对改革成果的侵害。

记者还观察到,《通知》事实上暗中要求全面覆盖中央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工作。 《通知》确定,对公司的生产设备、房地产、建设工程以及土地开采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公司应当确定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业务流程。

“国资委再强调央企资产进场交易要透明”

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实施,《通知》还要求资产交易最初挂牌的价格不得低于经批准或备案的资产判断结果。 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确定要求外,资产转让不得限制受让人资格条件资产转让成交后,基本上必须一次性重复支付所有交易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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