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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机构日前发布的《中国公司家犯罪研究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与政府官员“伴

相关机构日前公布的《中国公司家犯罪研究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政府官员和“伴生”犯罪是公司家犯罪的巨大优势。 关心反腐信息的网民容易记住,每当一位官员落马,往往会拉拢一家或多家相关公司的房子。 薄熙来背后的徐明等人、刘志军背后的丁书苗等人、前几天落马的南京市季建业前市长背后的金螳螂(行情、问诊)老板、苏州第一位朱兴良)的例子不胜枚举。 小官员和商人就像同一条线上的蚱蜢,为了利益而紧紧相连。 商人和政府官员“伴随”的犯罪,其实仍然是一个古老的命题。 如果官商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共利益,就有可能发生“伴随”犯罪。 “伴随”犯罪的优越性在于,一巴掌拍不响,必须由两类人共谋。 (/h ) )政府和企业勾结的方法大多是租赁方法。 官员出租的危害,过去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 租赁当然是对权力的扭曲采用。 在法律不被普遍信仰的大环境中,寻租现象相对普遍,这是我们时代沉重的现实。 这种比较普遍的违法问题频发,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损害了公共的信服力。 近年来,对权力的约束从日益高涨的呼声转向了具体的、阶段性的实践。 权力如果缺乏“硬性约束”,后果将十分严重,这一共识已经形成。 幸运的是,整个官场不断被“清扫”和整顿。 从年中开始,许多高官持续落马,因此权力的滥用正在得到纠正。 然后,为了消除这种混乱的相关改革也在进行。 民心所向的改革,如简化行政权限、大幅减少行政审查的部分事项等,都旨在消除“政府之手”的不当干预。 任何不必要的权力一旦随着改革的推进而消失,实际上各种寻租行为的发生就会减少,由此产生的官商治愈系现象也会减少。 商人和政府官员的“伴随”犯罪总数将因此减少。 这就是制度变革的意义所在。 人性深处的贪婪,需要借助制度的力量来抑制。 这几个也是路人已经知道的常识。 对当今中国社会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改革制度,实现必要的遏制。 当然,高举制度变革的旗帜,并不能说这种外力约束是万能的。 制度建设需要与文化改良和人心陶造相结合,两者缺一不可。 一个明显的结论是,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强加于制度、环境上。 有人一边指责大环境有问题,一边参与社会环境的污染。 这样的悖论值得被唤醒。 从公司和官员“相伴”犯罪的现状来看,公司房屋参与犯罪有积极和被动之分。 积极者为了利益,明知是违法的却故意这样做,与无恶意的官员共谋窃取公共利益; 被动者不想触犯法律,也不想接触法律,但大环境不好。 如果不遵守默认的规则,可能很难分为“利益的羹”。 于是,选择同流合污,用堕落的方法获利。 同样,官员参与犯罪也有能动和被动之分。 但是,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其动机都是一致的,就是通过设立租金来获得个人利益。 如果这种寻租行为暴露出来,当事人也有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但问题往往是官员的犯罪价格很低。 当犯罪收益和价格不一致的时候,一定有人会为此而冒险。 贪婪和冒险常常是孪生兄弟。 说到底,商人和政府官员“伴生”犯罪行为频发,是因为中国式市场经济仍然缺乏必要的护卫力量,是转轨时期价值观的丧失,以及人心过分受制于利益而失去自由。 在市场决策性作用日益凸显的今天,这种“伴生”犯罪行为的频发就是警告。

标题:“官商“伴生”犯罪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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