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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1月19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发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下称《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在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方面,《中央一号文件》着重通过积极快速发展村镇银行、支持小额信贷企业、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监管体制等途径快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调整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
昨天,《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积极快速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整体覆盖,妥善调整符合条件的主要发行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支持设立社会资本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银行和金融租赁企业。
兴业银行(行情、问诊)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妥善调整主发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主要是为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其他股东熟悉业务,同时希望持有越来越多股份的,及时调整村镇银行持股比例以适应股东的自主选择。
完善的小额信贷融资渠道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小额贷款企业,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征信系统的接入,发挥农业支持的小作用。
鲁政委表示,目前小额贷款企业只能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 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融资被视为统一的公司融资,而不是同业借贷,如果向中小企业融资比例最高,许多中小企业就会抱怨。 小额贷款的企业注册资本少,无法储蓄,所以光靠股东拥有资金来源看起来有点棘手。
在谈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时,鲁政委表示,未来可以提高商业银行借款比例,发债,经营较好的企业也有望获得ipo。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江苏省已经有小型信贷企业成功在美国上市。
“一方面加快了对该系统的介入,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数据可以进入该系统。 另一方面,小贷企业可以利用征信系统的数据,这是必要的。 中国零售和微型公司融资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征信系统不完善。 ”。 鲁政委说。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另外,《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快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建议。 快速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
我就此进行了限定。 “再员工制、封闭性基本上以不外借储蓄、不支付一定回报为前提,推进社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快速发展。 ”
鲁政委表示,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已经过地方审批,严格来说,并未通过人民银行审批,因此,要获得地方审批,还需要地方进行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也鼓励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意味着除农信社外还将出现新的金融机构,这些新出现的金融机构必须由地方监管。”
标题:“调整村镇银行持股比例 快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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