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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和特大型国有公司整体改造为上市的公用企业,国有公司彻底实现多元化

■本报记者朱宝琛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邵宁日前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出根据国有公司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和体制改革等四大趋势。 对大型和特大型国有公司来说,改造成为整体上市的公共企业,国有公司彻底实现多元化。

“邵宁:国企改革将呈现四方面趋势”

2月26日至3月1日,中国上市企业协会组织的“上门服务周”第一站活动在山东管区举行。 活动邀请邵宁先生做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指导报告,并与会员代表进行了交流。

邵宁表示,中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98年代至20世纪98年国有企业改革的起步与探索时期,这一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主线是为了普遍建立公司承包责任制。 第二阶段是1998年-2002年,是国有中小企业与困难大型国有企业改革对比的攻坚战阶段,许多国有中小企业在改革中退出,国有困难公司破产,是市场经济转轨中付出的代价,但这种壮士断臂的举动,使国有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结构矛盾凸显出来。 第三阶段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实施了国有大中型公司对比改革,改变了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了公司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实现了出资者职能的一体化和集中化。

“邵宁:国企改革将呈现四方面趋势”

改革后,目前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两种类型。 ”邵宁表示,前者包括拥有一定资源垄断或政策许可但必须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的公司,以及关系到国家经济和民生的战术性公司。

并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有企业改革呈现四个方面的趋势。

第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出资人代表机构、资本运营企业或投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三层框架,出资人的监管功能和股东功能分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行政性出资人机构从事监管功能,由国有资本运营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企业行使股东功能。

“邵宁:国企改革将呈现四方面趋势”

第二,根据国有公司的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和体制改革。 对承担社会保障职能的公益性国有公司来说,改革的方向是自然垄断领域“实行政企分离、政资分离、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首要文案的改革”。 改革思路是,能够引入竞争机制的领域应尽量开放,对于尚未具备开放条件的领域的公司,改革中可能包括与其职能优势相匹配的考核、建立评价体系、加强领域监管等竞争国有公司,应积极、迅速地 对大型和特大型国有公司来说,改造成为整体上市的公共企业,国有公司彻底实现多元化。

“邵宁:国企改革将呈现四方面趋势”

第三,改革国有公司干部管理体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未来的三层结构中,资本运营企业和投资企业的领导将暂时由行政任命,随后逐步市场化的公司级高管将一律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选任,市场化退出。

第四,重复和完善董事会制度,健全企业治理结构。 通过建立董事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顶层责任制体制不仅可以处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困难的弊端,减少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还可以探索建立公司长期健康快速发展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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