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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一家化妆品销售商推出“除雾”产品,被称为“除雾”的化妆品也频繁出现在网络上。 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提醒,普通化妆品上冠以“防晒化妆品”均属虚假推广,客户不可轻信。

据悉,目前我国没有制定与除雾化妆品的相关标准,“产品具有除雾效果”的推广未得到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验证,涉嫌虚假推广。 如果顾客倾听其宣传,将产品厚厚地涂在脸上,反而会更容易吸附微粒,增加皮肤过敏的风险。

““防霾化妆品”不可轻信”

(王志) )

《人民日报》《年04月11日18版》

标题:““防霾化妆品”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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