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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本月6日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全面督查,督查文案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

国务院于本月6日发出通知,展开全面核查。 审计复印件是稳定增长、促进改革、结构调整、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这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首次就国务院决定的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展开全面审计。 就在上周,本报报道李克强总理为政策落实不充分的问题“拍了一下桌子”,舆论反响巨大。 在首相愤怒的背后,政令的漏洞依然顽固存在。 很明显,只要政令执行有烦恼,政策业绩就可能大打折扣,经济转型的速度和质量、民生福利和政令的权威都会因此而受损。 去年以来,面对诸多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为了促进中国经济“稳定增长、促进改革、结构调整、惠及民生”,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从简政权到“金融十条”,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缓和、融资价格的高到资本市场的“新国九条”,都是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希望通过改革来获利。 很遗憾,很多政策都不现实。 政令必须出中南海,政令不灵的“堰塞湖”必须通——其中道理很明显,中央也可以说是三令五申、坚持强调这一点。 国务院派出此次核查小组展开全面核查,当然也是为改善政令执行而做出的努力。 鉴定是督促检查,鉴定与决定密切相关——离开有力的鉴定,中央的决定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议、口头上。 鉴定小组应该调查什么好呢? 重点在哪里? 这涉及目标和做法。 找不到目标,做不好的话,工作有可能会变得更多。 各检查官小组要找问题,不能浮在表面,也不能在现场行走。 应该认真的时候,一定要追求责任。 这样,政策执行中的“最后1公里”就不会成为软肋或短板。 政令之所以行不通,有很多原因。 一是庸政和懒政,有些地方官员不愿意做,所以政策没有落实二是有选择地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没有利益的就不做,三是地方政府考虑到局部的好处,不打算抵制特定的政策的落实 因此,要纠正政令的不完备之处,就必须对症下药,引出问题的本质。 例如,虽然一点行政事业性的钱的收取被文件取消和免除,但在实践中会面临消极的执行。 有些地方将明收改为暗收,黄金改为罚款。有些地方将名义改为。有些交给下属或相关公司领取。 因此,尽管政策目标良好,但民众负担依然难以减轻,混乱依然难以消除。 例如,有的地方单纯为了经济增长而消极实行宏观调控,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力量。 或者说,在增长和改革期间,一些地方官员不平衡,过多地从本位考虑问题,中央政策无法真正落地。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中央配置全面的鉴定,真的是必须的。 如果政策不能实现,政策目标就变成了空谈; 不能禁止,也没有清明人事管理。 通过鉴定,其一,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式的抵抗相比,可以对不混乱的人负责解释,“开刀”。 其二,可以找出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在执行方面修补制度漏洞; 其三,加强新闻公开,引入第三方判断,让更多民众参与政策执行的监督。 无论是从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快速发展出发,还是为了缓解短期经济下行的压力,挖掘政令不灵的“堰塞湖”都是重要的。 这对查勘工作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追求刷新鉴定结构的基础上,还必须大致强调实事求是、引出要点、重视实效等。 监管者不是实践“好人主义”成为“和事人”,而是重视国家利益,“一定要纯洁,一定要纯洁,一定要有成果”。 否则,如果不通过严格的鉴定履行“空不放炮”的承诺,就不能成为现实。

标题:“借严厉督查兑现“不放空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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