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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司法改革试点省仅4天后,青海省河南县法院院长赵永山接受了调查的指导。 6月19日,青海省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到河南县法院调查司法改革工作。 这已经是张光荣调查的第二站,前一天下午,张光荣还到达了附近的泽库县法院。

“六省市司改启动:为什么选择他们试点?”

6月15日,中央司改辩负责人首次对外宣布,新一轮司法改革将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

据中央司改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此次司法改革有四个文案。 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人员财产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河南县法院院长赵永山在电话中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对健全职业保障充满期待”。 在西部地区,省以下对法院检察院人员进行财产管理,加大职业保障力度被普遍认为是必要的。

在发达地区的广东省,“许多法官问如何通过司法考试。 因为他们打算转行做律师。 北京刑法学者告诉记者:“其理由之一是担心改革后工资的减少。”

对同一改革的不同认识,体现了新一轮司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试验地区正在一点一点地前进。

6月17日的《南方日报》社论称,广东省向广东省委深改组提出了法院人财产统一管理的方案。 海南省法学家告诉记者,海南省没有就司改试点形成总体方案。

司改“积极分子”

为什么选择这6个省市作为试点?

“除广东和上海比较积极外,中央选择的试点省份应该在没有特殊性考虑的情况下扩展到东、中、西部地区。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许昕说。

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广东省高院长郑鄂对比三中全会《决策》提出的司法改革项目表示:“广东是事件大省,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先行尝试的试验田。 我认为这些改革有可能在广东受到考验”。

6月30日至7月5日,由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联络局组织的全国人大代表团在广东高院考察,《法制日报》称,代表团考察了广东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取得的成效、问题和困难。

广东佛山和深圳正在进行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成为一棵树。 两地改革历经多年锤炼,但在最高院试点下发文件之前,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4月16日,佛山中院院长陈聿云在《法制日报》上表示,改革仍需“待后”,“进一步改革还需要中央、最高院、地方党委政府在政策、人事、财政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另外,珠海横琴法院和深圳前海法庭,也被称为“法治特区中的特区”,前者废除了审判制度和案件审查制度,后者在深港合作区探索国际化商事调解服务。

上海也走在司法改革的前列。 “从多年前开始,上海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指导任命权首先在法院系统,而不是地方党委。 ’曾经的上海市中院法官告诉记者。

年10月,上海市政法委员会研究室干部虞洽出版了上海司法改革专著。 虞洽在书中写道:“与西部不同,经费保障问题并不是上海司法行业体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他还介绍说,反复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的普遍共识。 上海各级党委、政府“不插手、不干预本地区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逐案批评、不打招呼”。

今年4月,孟建柱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上海调查了好几天。 主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改革试点。 上海法律界早就知道自己将成为新的司改试点。

试行省的司改渊源

相对于广东和上海,其他四个试点省份要么具有地域特点,要么在某项具体改革中深耕多年。

早在去年9月下旬,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视察了湖北咸宁、武汉、宜昌等地,确定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走在湖北全国前列。 这被《湖北日报》评为年度湖北政法十大大事之首。

湖北省检察院提前主办了检察官责任制改革,已经在62个检察院开展了试点。 今年3月3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率领京津沪检察机关负责人赴湖北黄石调查,主持检察官责任制也是调查要点。

年12月,高规格司法改革高峰论坛在武汉召开,《湖北日报》报道称,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行业首次高端论坛。 “但是,不能把这次学术会议和政策动向联系太多。 ’参加这次论坛的北京学者告诉记者。

在吉林省作为司改试点公布前半个月,民革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长春召开,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做了“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主题报告。

鄂湘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他在会上介绍说,3月以来,民革中央调解小组赴京粤渝(沪等地)形成《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并提交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应邀在会议上作了特别报告。

一位全国政协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各民主党派每年召开4次常务委员会,至少安排一次在北京外。”在会议地点的选择上,他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司改试点选择海南,推进会比较容易。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海南建设省份晚、规范晚,司法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今年3月5日,海南省高院长董治良在《中国审判》中执笔说:“要抓住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巨大机遇,事先考虑司法体制改革。”

他在文章中介绍说,要结合省直管县体制的优势和海南法院整体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大胆推进,先行一步,争取提前完成改革任务,形成特色经验。”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海南省委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确定“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财产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但是,这次改革提出的7个政策指导,不是进行某个试验票——改革,而是要在各个试验省市展开。 ”王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试验性改革的步伐又快又慢。 今年5月,在省级政法机关担任同志的培训班上,青海省高院长董开军表示,司法改革落实多而杂,特别是青海省这样多而杂的地区,“要认真摸底,吃透中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

司改级别提高

“考试是已经普遍使用的司法改革做法论。 ”徐昕说。

但是,这次司法改革和以前不同了。 在1999年的第一轮司改中,“两高”制定了各自系统的计划文件。 随后,中共中央委员会转发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文件。 到目前为止,这个轮司改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表了三个框架性文件。

“六省市司改启动:为什么选择他们试点?”

“过去几次司改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导,但这个司改属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范围。 ”北京刑法学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试验性牵引机制的不同,意味着改革带来的资源动员的不同。 例如湖北省十堰市此前进行的诉前调解改革,改变了以往法院主导的方法,由当地政法委员会主导。 十堰市法学会和公安局等部门至此加入改革,《民主与法制时报》称,“各司法部门的协调工作更趋统一”。

“六省市司改启动:为什么选择他们试点?”

另外,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例,这项改革不仅需要法院、检察院的协助,还需要人大、信访部门等非司法机关的调整。

6月15日,中央司改辩负责人表示,6个省市的试点工作,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协商最终明确。 关于此次中央有关部门明确的6个省级考试,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表示:“这些改革需要省级统筹,比以往考试更系统。”

“六省市司改启动:为什么选择他们试点?”

值得观察的是,该轮司改根据公开资料,江苏、山东等省在6个试点省市前召开了深化司改的研讨会,提出了地方司改的初步方案。

这意味着,这次6个试点没有“垄断”试点权利,而是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司改“矩阵”,这也为改革“志愿者”留出了体制空之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河南高中院长张立勇明确表示,河南省正在申请作为省以下法院人财产控制的全国考试。 虽然至今其申请结果尚未公开报道,但其改革被河南省深改集团列为司改要点。

河南省和海南省都是省直管县试点地区,河南省试点县达10个,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 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设立了省直属中级法院和检察院,其中包括河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和河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了跨行政区划进行司法管辖。

“六省市司改启动:为什么选择他们试点?”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说:“如果河南省的省级统辖改革成功,对全国的示范效果一定比海南好。” “本来海南的行政建设就太特殊了,全省只有海口、三亚、三沙三个地级市,其中三亚还没有设区。” (谭翊飞张凡申剑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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