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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一些官员参加emba等奢侈培训,完全是个人自私自利,它不包括在我国公务员培训体系中,而且从经费到培训效果都不透明,需要调查是谁填补的。
emba班学费不高,不再是“信息”。 据总公司介绍,目前以工商界人士为对象的emba培训大多是政府官员。 例如,某名校的“emba后班”学费为66.8万元,一半学生是政治家,班级在正处级以上。 这让读者追问,几万块钱的筵席不能吃了,奢侈的训练能随便做吗?
官员培训emba本来就不是坏事。 在我国《公务员培养规定》中,也鼓励公务员根据“实务需求、学用一致”大致进行在职自学。 但是,回到学校,官员接受“烧钱”的训练,必然天价的学费由谁来填补? 面对这样的问题。 目前,官员在天价emba上学,自费较少,学费由组织报销或有人赞助。
在前者的情况下,那一定是公共费用的私人挪用。 要知道,在我国,正规的公务员培训有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形式,都纳入了组织部门的计划。 读emba不在这里,只是个人自作自受。 让公众出钱为私人而学习,攒钱,无论是“提高姿态”、“洗钱”还是“建立关系”,都是过高的职务费用。
后者的情况下,公司为了官员“天价学习”埋下了钱,所以无法逃避疑问。 政商瓜田李下能胜任看图调查吗? 事实上,幕后交易当然不仅是公司赞助的,也有暗中行贿的嫌疑,不仅是公私利益的冲突,还有违法的嫌疑。
实际上,在国外,很多国家也有体系化的公务员培训。 在美国,1936年的《乔治迪恩法》规定各州政府进行公务员培训,其基本模式为“官民结合”,多种培训服务从高中和社团等购买,费用由公司出资。 哈佛大学等大学还对公务员进行了公共管理硕士( mpa )培训,但这被财政填补是因为在政府组织的计划内,经费支出经过了周密的判断审查,以免资金被任何“扣除培训”滥用。
可以看出,在美国等国家,公务员培训被纳入法制框架下。 培训科目的课程纳入了一体化计划。从其经费支出到绩效判断,都有专门的考核和公示,像收钱的高额培训一样,对于不容易获得批准的公司、个人赞助公务员的培训,也是被禁止的,要接受严格的廉政审查。
我国有比较公务员的专业培训,也有相应的培训体系。 但是,为什么有些干部打着“学习”的旗号去参加天价培训班呢? 即使不仅仅是“商品不符”,从经费上来看培训效果等也不明朗,但还是会被公司清算,暴露出公务员培训边界的模糊和职务费用应对制约的无力。
毕竟,官员公费参加公务员体系化培训没有什么不妥,但参加什么样的天价培训,需要调查是谁填的。 如果是自己买的,财产来源合理的话,就不用负苛责。 如果公司在存钱,作为替代的“通报”,请调查一下是否无权检查钱; 填补财政的,有挪用公共费用的嫌疑,必须放在“反四风”或反腐的大盘上。
□午夜戏弄人(媒体人)
标题:“官员“奢侈培训”应按腐败浪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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