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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高温津贴标准。

中新网北京7月24日电题: 27个省确定高温津贴标准多项标准几年没有上升(表) )。

最近,高温席卷了中国各省,高温补贴的话题也成为了话题。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27个省已确定制定高温补贴标准,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今年刚上调标准,但多年来仍有许多地方没有上调标准。 专家建议,各地应建立高温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

“27省份确定高温津贴标准 多地标准数年未涨(表)”

27个省确定了高温津贴的标准支付额和期限不同

根据年修订的《防暑降温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将单位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给劳动者高温津贴。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4个地区外,其余27个省已经制定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但发放金额和发放期不同。

在每月发行的地区中,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每月240元。 在按天发行的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一天24元。 从发行期来看,多数省份的发行期为4个月,其中海南的发行期为4-10月的整7个月最长。

必须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 其中,北京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补贴最低标准分别上升至人均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升60元和30元。 天津去年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每人每天24元。

浙江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人均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人均月180元,普通职工人均月145元; 宁夏将高温、露天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分别从每人每天7元和5元提高到12元和8元,发放期从7月至9月共3个月调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27省份确定高温津贴标准 多地标准数年未涨(表)”

许多标准几年没有上升的专家呼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防暑防寒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适时调整。

但据记者观察,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4个地区尚未确定高温补贴标准,但在已有标准的省份,许多地区的高温补贴标准已有数年没有上升,部分地区还在使用17年前的标准。

其中,广东省现行高温津贴标准为人均每月150元,该标准自2007年至今未作调整。 山东省目前正在执行2006年标准湖南省目前正在执行2005年标准甘肃省目前还在1997年《关于切实实施夏季防暑防寒工作的通知》中的标准,高温作业工人补贴仅为45元/月。

“27省份确定高温津贴标准 多地标准数年未涨(表)”

中国社科院法学院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地区的不同,全国很难设定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目前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确实很低,在各地设定标准时,国家可以给出指导性的最低标准。

专家还指出,地方政府应对高温补贴问题引起重视和改善,尚未确定标准的地区应及时出台,有高温补贴的地区也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快速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物价指数等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天津已经确定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发放高温补贴日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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