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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深入开展对培训中心等经营机构的监管,做好反“四风”攻坚战和持久战,近日审计局发布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加强培训中心等经营机构监管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主检查维修工作,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所属培训中心开展全面自主检查,认真探索产权归属、资产配置、培训工作、经营运营、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制定改革,完善制度,寻求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自觉做好调查整顿,对情况改善承担全部责任。
《通知》指出,要加大相关方面的审计力度,关注各级各部门所属培训中心等经营机构的管理情况,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十分重要。 一、密切注意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改建、豪华装修问题,是否存在借用科研中心、调度中心、专家公寓等名义建设会议餐饮接待等经营性场所的情况; 二是要密切注意是否有利用内部场所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购买礼物和特产等奢侈浪费行为。 三是要密切注意是否存在变相发放福利、乱收支出、坐收支出等违反财务收支规定的问题。 另外,还存在利用业务培训吸引资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四、利用培训中心等经营者账户收取礼金,密切注意当权者是否有金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督查机关要查明问题,推进改进,提出督查建议,以促进各地方、各部门规范化培训中心的建设管理和采纳,加快机关后勤机构改革转型,更好地发挥培训中心的作用
标题:“审计署:加大对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单位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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