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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企业多次开会协商汽车保险费率优惠幅度,查明涉嫌签订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对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及相关财产保险企业共计罚款1.1亿多元。
据大众通报,快速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保险领域涉嫌签订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企业多次开会协商,确定“新车折扣系数在0.95以上; 对前一年发生赔偿金的9辆以下客车,按车的价格采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元至100万元的在0.9,100万元以上的在1以上”,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了统一的商业汽车保险代理手续费。
快速发展改革委表示,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领域协会不得组织本领域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相关财产保险企业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订立垄断协定“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快速发展改革委表示,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人、组织者,财产保险企业违法责任较轻。 为此,快速发展改革委依法对负有首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领域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罚款,对负有次要责任的相关财产保险企业处以上年度商业汽车保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其中,中国太平洋(行情、问诊)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中国平安(行情、问诊)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分别被罚款2070万元、1599万元、1029万元,其他相关财产保险企业罚款35万元至960万元不等。
调查显示,美国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企业、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浙商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华农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国泰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信达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英大泰和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和泰山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9家达成垄断协议实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中国人寿(行情、问诊)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企业相继签订价格垄断协定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依法免除或减轻罚款。
标题:“浙江保险领域协会涉车险价钱垄断被处1.1亿多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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