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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表示,“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许多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有所下降,部分降幅较大。 ”。 9月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媒体关于《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采访时做了以下发言。
邱小平表示,改革方案将调整目前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增加任期增加收入的目的是让公司负责人更加重视公司的长期快速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改革方案在目前的薪酬管理中对中央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生产经营业绩的要点评价,并调整为全面综合评价职务执行情况。 一方面要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业绩评价,对不同职能性质的公司强调不同考核点,另一方面要加强反映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状况的考核评价。
改革方案的适用范围明确为中央公司中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中,中央管理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监事会主席)、其他副职务 另外,按照国有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要求,其他中央公司负责人、中央各部门所属公司和地方所属国有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
标题:“人社部: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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