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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企业组织奥迪实施垄断后被罚款2亿4800万元

中新网北京9月11日(记者周锐)记者11日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获悉,年3月,湖北省物价局发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和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管局指导下,立即展开调查, 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一汽大众组织奥迪实施垄断遭罚2.48亿”

据悉,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旗下的奥迪销售事业部多次组织湖北省区域内湖北鼎杰、华星汉迪、湖北中基、湖北奥泽、武汉奥龙、武汉奥嘉、襄阳东富、宜昌奥龙、黄石奥龙、十堰奥龙等10家奥迪经销商 召集经销商以《武汉地区奥迪限价表》、《华中小区价格方案保证书》等形式组织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独家协议; 以《华中区湖北省奥迪标准价格体系严格执行通知》、《湖北省服务营销管理规定》、成立竞争秩序规范集团等形式督促经销商落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的价格管理措施。

“一汽大众组织奥迪实施垄断遭罚2.48亿”

另外,湖北省武汉市一些奥迪经销商除参加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组织的上述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外,还通过签订《武汉经销商同盟价目表》、会议纪要等形式,达成并实施了整车销售的价格垄断协议。

据发改委反垄断局介绍,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组织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签署并实施了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 其目的是控制经销商转售的整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价格,剥夺、干预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提高整车和备件的售价,排除、限制整车和备件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顾客权益。 上述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是固定向第三方转售商品价格,限定向第三方转售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的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在组织经销商达成和实施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明显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各经销商在其中处于从属地位。

“一汽大众组织奥迪实施垄断遭罚2.48亿”

湖北省物价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价格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2.4858亿元。 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以上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至2%的罚款。 具体金额如下。 湖北鼎杰1606万元、湖北中基752万元、武汉奥龙65万元、十堰奥龙11万元、襄阳东富34万元、宜昌奥龙57万元、黄石奥龙19万元; 积极报告签订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对提供重要证据的湖北省奥泽免罚,对华星汉迪按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减轻50%的处罚,罚款452万元。 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武汉奥嘉不予处罚。 8家奥迪经销商的处罚共计2996万元。

“一汽大众组织奥迪实施垄断遭罚2.48亿”

改革委反垄断局表示,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企业和湖北省内奥迪经销商积极进行改革,停止违法行为,8月1日下调奥迪原创备件价格。 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已经承诺全面取消违法协议,改组营销政策,严格遵守反垄断法,杜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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