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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天发布了该部与发改委、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南水北调项目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南水北调项目建设进展及南水北调项目基金筹集任务完成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本通知

记者了解到,先根据国务院下发的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在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范围内筹集,其中北京筹集的基金数为54.3亿元。 按照规定,该基金可以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增加的收入,或将现有水资源费的部分收入等纳入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北京取消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五省市完成上缴任务”

此次基金取消后,五省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征收水资源费的方法筹集资金支持本地区配套工程建设,或者在腾冲(/(/K0/)之间调整上下游环节的水价。 五省市征收的水资源费按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标题:“北京取消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五省市完成上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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