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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家自贸区内公司“首登”公司的经营异常名单,约相当于应提交年报的公司总量的12%。
这是上海市工商局9月23日公布的数据,被媒体解读为上海自由贸易区第一家公司黑名单。 那些公司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被列入黑名单面临着那些监管限制吗? 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广进严控? 《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会为你解读。
公布年报是义务的
根据规定,可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二是在地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但是,目前自贸区最先公布的公司经营异常清单,原因是没有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根据《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公司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自贸区内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原年检时间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年报,向社会公示。 设立当年登记的公司,从下一年开始提交年度报告并公示。
根据自贸区内公司成立情况,今年应该有约1.2万家公司提交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最终自主完成申报的有87.9%。
上海市工商局网站消息,8月11日至9月12日,已有20家公司因履行公示年度报告义务被剔除经营异常名单。
面临严重的违法公司或融资限制
上述异常列表与其说是黑名单,不如说是被列入黑名单就像被发出了黄牌警告一样。
从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相关法律责任发生了变化。 如果过去不进行年检,工商部门将进行行政处罚。 现在,就是实行信用约束。
当然,这还只是第一步。 如果名单上的公司在三年内不能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将列入更严重的违法公司名单公示。 等待这些公司的,禁止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等多方面的限制和进入。
在事中,事后监督如何进行管理[/s2/]
在自贸区内实施之初就确定,在区内试行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不登记企业实收资本; 并放宽注册资本注册条件,取消有限责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企业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企业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
注册企业的便利和自贸区引起的创业、创意、热情,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之初就已经表现出来,大量公司和个人涌入自贸区开始注册公司。 结果,区内新建的公司超过1.2万家,超过了原上海保税区20年的注册数量。
基于“宽进”的大致情况,上海自贸区内不能为注册公司设置门槛。 但是,自由贸易区挂牌出台之初,管委会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未来可以根据市场和监管进行选择。
上海市工商局数据显示,从去年挂牌到今年9月15日,自贸区新设各类公司12288家,新设公司注册资本共计3459.08亿元,均达到2840.98万元。 其中,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有769家,超过1000万元的有5234家,占总数的43.07%。 从新设公司的分领域分布来看,最集中于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占新设公司总数的54%、27%。
为了形成稳定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上海自由贸易区在“宽进”的基础上实施了“严格管理”。 这样的经营异常清单的出现,标志着这种严格事件的事后监管落地。
除上述公司年报公示和经营异常清单制度外,上海自贸区还形成了包括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新闻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制度在内的6个案件的事后监管制度。
当然,要有效进行事后的监管,各种数据库的整合和统一也是不可缺少的,能够对公司真正实施信用约束。
很明显,这并不意味着在“广泛进军”自由贸易区之后,要付出一份辛苦。
标题:“三点读懂上海自贸区公司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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