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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改革将于明年1月实施
国家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报酬公开制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获悉,对中央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正式落地,将于年1月正式实施。 除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整外,国家还应当建立薪酬新闻公开制度,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新闻,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负责人都应当参照上市公司的新闻公开,并向社会公开。
这些人还表示,规范的福利性薪酬制度和监管机制将成为下一轮薪酬改革的重要副本,国家不允许中央公司负责人在公司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负责人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打工或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打工
一直以来,作为中央企业薪酬最具争议的灰色地带,中央企业高管的“隐形收入”成为社会质疑的焦点。 “董事有很多隐性收入不需要在公告中透露,另外,很多中央企业的高管报酬与业绩无关,即使企业出现大幅损失,业绩持续下降,高管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反而有高额报酬。 另一种情况也很普遍,一些高管在公告披露时看起来报酬不高,但他在其他子公司、合资公司等担任挂名董事长,有很大的收入。 ”。一位行业专家向记者坦白。
中国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公司改革与快速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009年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比,从这次开始触及政企分离的根本,特别是这次改革没有回避最核心的隐性收入问题,可见改革的决心和力量。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央企高管薪酬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公开化和透明化对防止央企高管职务腐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公司竞争力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将促进本轮国有公司混合全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严格规范中央公司负责人职务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复印件,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完全修订后,按程序批准实施, 11天后,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了该方案。 这被称为近年来有关中央企业改革的一系列动向中最具指标性的措施。
据不少人介绍,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编辑,由人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薪酬制度草案基本“落地”。 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的薪酬目前调整为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除了根据上一年度中央公司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明确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系数也将考虑市场竞争度的高低、公司规模、负责人任期考核是否到位等多种因素。 改革后,中央企业的薪酬水平不会超过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倍到8倍。 ”一位国有企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
据说现在中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员工的报酬差距是1.2倍左右。 其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监管中央企业高管平均年薪60万元至70万元,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金融类中央企业高管薪酬一般在百万元以上。
按照人社部此前公布的标准,改革的最初阶段将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 具体调整范围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中央企业,如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中央企业。
标题:“国家将建央企负责人薪酬公开制度 直指隐性收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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