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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退市制度重点整理
新的退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 在此简要梳理一下这次退市制度改革的重点。
从总体上看,此次退市制度改革有望通过严格落实新证券法精神,更加优化退市指标,缩短退市进程,提高市场清算力度,提高退市效率,形成上市公司进入和优胜劣势的市场生态。
第4类强制退市指标
财务系的退市指标
取消单一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的指标
新增前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
交叉适用实施退市风险预警后下一年度的财务指标;
将审计意见退市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类型,与其他财务指标交叉适用,再严格退市执行
增加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财务造假退市风险预警情况
上市公司触及任何一个指标的,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预警,次年年报披露后,触及上述任何一个指标,或者出具保存意见审评报告的,企业股票中止上市。
交易级退市指标
原面额退市指标改为1元退市指标;
新交易日连续20天每天的股票回收总市值都是低于3亿元的市值指标。
管制级退市指标
增加新闻披露规范化运营存在严重缺陷且拒绝修改和半数以上董事对半年报年报不实两类,细化具体标准。
在新闻披露和规范运营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退市指标,具体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企业较为有效的新闻来源在内的企业拒绝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新闻,严重扰乱新闻披露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等。
上市公司触及规定情况并按本要求限期纠正,但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纠正的,对企业股票实行停牌,在停牌2个月内仍未纠正的,实施退市风险预警; 之后两个月内仍未修改的,本所中止企业股票上市。
重大违法类从市场退市
增加量化虚假金额和虚假比例的指标。
即根据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企业披露的年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超过每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 或者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每年超过当年年报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达10亿元以上。 或者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连续3年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3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10亿元以上(与上述指标相关的数据为负值时,按其绝对值计算)
科学创板、创业板同时优化退市指标
科学创板
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引入量化考核标准
同样实行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严格退市标准;
由于取消了接触交易类指标的退市整理期,压缩退市时间
结合上市条件,补充红筹上市公司退市标准。
创业板
增加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预警情况
增加重大违法财务虚假组合标准
半数以上的新董事不能年报或每半年报告真实规范类退市指标
有关面额大街退市指标的表现。
简化退市手续
暂停上市,取消恢复上市的环节,确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停止上市
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况退市清理期设定,其他类型退市清理期第一天不设涨幅限制,退市清理期交易时限由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
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止的时间点,自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起,延期至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过渡期安排走四步
对暂停上市、被实施退市风险预警或其他风险预警的企业,新规定制定了过渡期安排。
对停止上市的企业,年报公布后,仍按照2年11月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评估股票是否符合上市恢复条件或达到上市终止标准,并按照前述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恢复、上市终止。
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预警或其他风险预警的企业,在年度报告公布前,股票将继续实施退市风险预警或其他风险预警。 根据年度报告,有四种解决办法:。
一、触及新的退市风险警告或其他风险警告情况时,按照新规定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告或其他风险警告;
二、未触及新增退市风险预警情况,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年11月修订)》停止上市标准的,未实施停止上市,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预警,2021年年报披露后按新增执行,未触及其他风险预警情况的,其他
三、未触及新增退市风险警告情况,且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年11月修订)》停止上市标准的,取消退市风险警告。
四、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告情况的,取消其他风险警告。
其他
企业股份终止上市的,可转换债务同时终止上市。
增加4种风险预警类型:近1年发布了非标准审计报告。 近三年来扣除净利润以外利润的都是负值,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显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不明确的担保余额达到千万元以上或净资产5%以上的无实体企业,向龙头股东提供相关资金较大。
设置风险警告板。 风险预警股和退市清理股进入风险预警板交易,设定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计认购的个股不得超过50万股。 一般投资者首次购买该板块股票需要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名。 要参与股权清理,必须满足50万元资产+两年投资经验的门槛。
标题:“新退市制度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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