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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三板虚惊,支付公司必须防范政策地雷
巨额客户准备金带来的利息收入是大型第三方支付巨头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但现在央行插手,这块肥肉被夺走了。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行业新规,从年4月17日起实施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集中管理。 缓冲期间最初保管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需要所有的保管。
顾客准备金是指支付机构提前领取顾客预定支付的货币资金。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纳的客户准备金达到4600亿,规模相当大。
过去,顾客准备金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行管理,产生的巨额利息也归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 据估计,这部分收益约占支付机构收入的11%,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
此次新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中产生的客户准备金,今后将统一存入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准备金。
更具杀伤力的是,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备付款账户而支付利息。 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11%的利息收入将直接归零。
新规对新三板公司有几何影响吗?
通常,准备金的规模越大,占利润的比例越高,受这次新规的影响越大。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年第二季度,第三方网络结算交易规模市场份额方面,支付宝( Alipay )为42.8%,财付通为20.0%,银联业务为10.9%,快速资金为7% 这意味着剩下的200多家市场空之间不大,也决定了其准备金的规模不太大。
年第2季度由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统计数据中不包含银行(图/艾瑞咨询)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新三板第一公司纯第三方支付公司汇元科技( 832028 )为例。
汇元科技主营业务为第三方综合营销支付服务。 包括支付业务(为商家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代理业务)、网络数字文化娱乐产品代理销售)、平台业务)交易提供平台服务)。 其中支付业务占企业年收益的53.35%。
并且自去年2月12日挂牌以来,汇元科技提出了漂亮的财务报告。 其年收入1.57亿元,净利润7800万元,毛利润达92%; 年上半年,汇元科技营收达到1.3亿元,净利润6582万元。
这么高的净利润要看准备金给企业带来了多少收入。
公开转让凭证显示,年上半年、年、年、汇源科技准备金利息收入分别为86万元、185万元、174万元。 同期企业毛利润分别为3038万元、4260万元、4015万元,准备金利息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且维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论坛君还发现,汇源科技是新三板目前唯一在招股书上披露备用金收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其备用金大部分来自预付卡业务。 截至年上半年,汇源科技汇源准备金规模约4.77亿元,这个数字不小,但占5000亿汇源准备金总量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准备金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由经营模式决定,通常通过电子商务业者等网上支付行为获得的准备金收入较多,在支付宝( Alipay )、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等方面有巨额准备金。 但在巨头的阴影下,中小规模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电商空之间并不大。 这是因为,为了避开巨头聚集的电商行业,集中在线,大多会选择其他的道路。
系统和硬件是许多新三板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重要业务,其模式是为商家提供支付系统、pos机等,收取每次交易的佣金和手续费。 这意味着公司没有直接保留销售款,准备金收入也不多。 因为准备金很少,所以受到这次新规的影响是不自然的。
政策就像定时炸弹,调整随时会来
但是,新规则的影响较小并不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放心。 事实上,由于领域的特殊性,比较类金融公司的各项政策不断变动,新规很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小的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新兴产业,互联网第三方支付领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领域标准、监管体系等方面的调整可能对领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比较的新规也层出不穷。
例如,年7月31日央行发布的《银行以外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在金融机构和从事信贷、融资、资产管理、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设支付账户 直接打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的梦想。
另外,关于互联网第三方每天向各客户全部账户支付5000元限额的规定,实质上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可吸收存款,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恢复了技术服务的原形。
再到年底,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突然中止类金融公司新三板挂牌手续,使许多企图在新三板门外跳槽的类金融公司不知所措。
在政策有点不确定的模糊地区,公司也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涉及违法。 在此次新规出台之前,业内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有权采用沉淀资金的争论从未停止,第三方支付机构采用资金也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不仅有政策风险,还有来自公司自身的安全经营风险。
例如,汇源科技表示,尽管监管部门与客户准备金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但企业未履行、不符合监管要求,可能会对准备金的安全和经营许可产生不良影响。 与此次公积金进行比较的新政发表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抱有不信任的结果。
法律专家认为,目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比较有效性也不够,未来监管政策将继续加强。
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当政策无望时,应该走在政策前面。 通过努力规范业务以免越界,即使规则调整,也能把影响降到最小。
标题:“央行新规新三板虚惊一场,支付公司要防政策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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