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77字,读完约3分钟

证券时报《被罚款1亿2900万美元的廖英强为什么敢嘲笑法律的尊严?

资本市场的法律尊严不容嘲弄

本报评论家

利用媒体和网络推荐股票,偷偷在推荐前买入,等股东上钩后,偷偷抛售获取巨额利润,这是人们痛恨的市场操纵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对市场操作事件进行了处罚。 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因在微博公开评价、推荐股票抢帽子交易,被罚款1亿2900万元。

“证券时报:被罚没1.29亿的廖英强为何敢戏弄法律尊严?”

依法严惩强奸犯科工作人员,有利于在惩治前一个教训后维护证券市场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稳定运行,人们拍手称快。 本来,被处罚者也应该认识到错误,诚心诚意地接受法律的处罚,但是事件的迅速发展并不那么合乎常理。 廖英强在接受调查时,将相关账户利益归于挚友,他本人以无利可图、无力承担罚款为由,要求从轻处罚。 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决定公布的第二天发布视频,称自己不擅长法律,违反规定,并主张其实没赚那么多钱。 但之后不久,他又发了视频说自己有钱交罚款。 罚款相当于花了1亿美元以上给自己做广告。 现在廖英强的名字几乎家喻户晓。 违法者非但没有对投资者愧疚、改过自新,反而谈笑风生、潇洒行事,不仅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甚至完全忘记了人类的非标准。

“证券时报:被罚没1.29亿的廖英强为何敢戏弄法律尊严?”

廖英强之所以敢嘲笑法律尊严,是因为现有证券对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还不够。 虽然一点点的巨额案件持续被开出亿元级至十亿元级的天价罚单,但许多强奸犯科者逃脱了刑法上的惩罚,法律的威慑力量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近年来,监管部门打击市场操作、内部交易等违法行为的频率明显提高,处罚力度也较前加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但是,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具有行为隐蔽、危害较大的优点,行政处罚往往不受惩罚,刑法很少将坏人关进监狱,用处罚的方法无法起到充分的威慑效果,监管效果大大降低。

“证券时报:被罚没1.29亿的廖英强为何敢戏弄法律尊严?”

证券市场上违法入狱的案件比例一直很低,一些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的案值较大行为较差,但只有很小一部分最终受到刑事处罚。 相比之下,同样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在西方国家不仅大部分逃不出监狱之害,刑期也很重。 以众所周知的黑嘴贴牌交易市场操作为例,它已经存在于a股市场上很久了,也是危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证券违法行为,但除了汪建中事件当事人将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外,大多数强奸犯科者要么悄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证券市场犯罪的优势在于其不义之财大多来自市场,惩罚财产常常不能给当事人带来深刻的痛感,也有可能引起嘲笑法律的冲动。 去年以来,出现了两三起重复处罚的事例,这种恶劣行为完全是对市场各方面底线的挑衅。

“证券时报:被罚没1.29亿的廖英强为何敢戏弄法律尊严?”

因为改变刑罚带来的刑罚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实,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布的案件有一部分完全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目前,相关法律尚不完善,但应当诉诸司法,以过度惩罚刑罚成为市场各方的共识。 今年3月,国家决定在上海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 这为刑法打击资本市场犯罪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逐步提高大额证券案件行为入刑的比例,应成为紧迫任务,因为法律尊严不受人摆布。

标题:“证券时报:被罚没1.29亿的廖英强为何敢戏弄法律尊严?”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5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