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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鼓励公司上市不用经过ipo审查也可以享受补助
中国证券报纸
为了鼓励公司上市,浙江温州日前出台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份制改造和ipo申报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根据温州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工业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该市对开展股份制改造的公司给予奖励额,奖励额参照同比新增的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明确。 其中,完成了拟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进行本级、区(功能区)要点指导推进的上市公司,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对于上市成功的公司,最初融资的50%以上投资于温州时,以最初融资金额的5%为准。 奖励,其中融资额超过10亿元的,可以一议处理; 地方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转移至温州,且符合产业导向的,与市内新上市公司享受同等待遇,给予1000万元以下的不重复奖励。
为了处理公司上市的担忧,温州建立了政府与公司上市风险的共同承担机制。 温州市政府设立总规模5亿元的上市风险共同承担基金,对纳入要点引导推进的拟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增加的费用,根据公司股权改革时明确的股本总额文件给予垫付,股本总额在1亿股以下的,垫付1000万元。 股本总额超过1亿股的,垫付1500万元。
温州对未通过ipo考核的公司还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公司申报ipo资料前向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市财政给予市本级和各区(功能区)公司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各县(市)公司给予10 )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公司电气) ) )。
标题:“浙江温州鼓励公司上市 未过IPO审核也能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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