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63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监管委员会:积极推进可转换债务试点

中国证券报纸

□本报记者徐昭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1日宣布,近年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持续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积极支持国有控股、民营控股等各类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快速发展壮大。 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确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优先股,允许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并购重组的支付方法。 为了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年6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务购买资产或与其他企业合并。

“证监会:积极推进定向可转债试点”

证券监管委员会表示,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中发行可转换债券作为支付手段,将提高并购交易的谈判弹性,提供更灵活的优势博弈机制,比较有效地缓解上市公司的现金压力和大股东股权稀释风险,并购重组融资规则 最近,结合市场情况,许多上市公司积极研究在并购重组时引入定向可转换债务,一些企业已经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 证券监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积极推进以可转债作为并购重组交易支付手段的试点,支持包括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类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优质强化。

“证监会:积极推进定向可转债试点”

证券监管委员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研究和适应市场主体的需求,以各类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质快速发展为条件提供支持。

标题:“证监会:积极推进定向可转债试点”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4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