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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市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
《关于学前教育改革规范迅速深化发展的几点意见》(全文) ) )。
本公司
北京总公司于11月15日发表了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
(年11月7日)。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始,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做好学前教育,实现子女培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民众进行实事求是的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高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的问题得到了较为有效的缓解。 另外,还必须看到,由于基础薄弱、负债累累,当前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快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仍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恼之一。 首先,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普惠资源匮乏,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的趋势,部分民办园过度追逐利益,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切实完善新时期学前教育,更好地实现孩子的培养,现就学前教育改革规范的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快速发展的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结构,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的美好期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上是
多次党的领导人。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行业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位,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发展。
重复政府主导。 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计划、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由各相关部门分担责任,完善共同管理的业务机制。 牢牢把握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反复公开民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教育资源供给。
多次革新。 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实施政策,消除制约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弥补制度不健全,激发开园活力,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开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多次规范管理。 遵循幼儿身心快速发展的规律,实施科学保护教育,健全执政体系,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实现依法治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第一个目标(/S2/)
到了2004年,全国学前三年的总入园率达到了85%,泛在幼儿园的建成率(公立园和泛在民办园占幼儿园儿童的比例)达到了80%。 涵盖范围广、基本、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基本完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开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 投入水平明显提高,价格分担机制普遍建立。 幼儿园运营行为普遍规范化,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城市对学前教育快速发展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实现了快速发展目标。
到了年,基本形成了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次培养150万左右的幼儿园园长、 培训教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质量认证和保障体系建立,幼儿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教育保护能力整体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完善覆盖城乡、合理配置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形成完整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开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丰富、更普惠、更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优化布局和运营结构
(四)科学计划的布局。 各地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趋势,结合农村振兴战术的实施,制定应对学前教育诉求高峰的方案。 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将泛在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纳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商建设项目价格,确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保优先建设。 在公立园资源不足的城市,新扩建了公立园。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各乡镇基本完成至少一个公立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在人口分散地区根据现实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为县农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
(五)调整开园结构。 各地要以快速发展普惠教育为要点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着力构建普惠资源为主体的开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入民办园所占比重略高的局面。 大力发展公立园,逐步发挥保护公立园基本、围堵底层、引导方向、控制收钱的主要渠道作用。 按照实现普惠目标的要求,公立园的园儿占比低的省份,将逐步提高公立园儿占比,到年全国基本达到50%,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的快速发展目标。 积极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快速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选择的诉求。
三、拓宽渠道扩大资源供给
(六)实施学前教育特别项目。 国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年规划建设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扩大脱贫攻坚地区、新建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
(七)积极挖掘扩大增量。 完全利用搬迁的空安装场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出租、转换等形式举办公立园。 鼓励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立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同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对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防止失去学前教育资源。
(八)规范化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招聘。 到2019年6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园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快速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规划配套幼儿园、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园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园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园办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并在2019年底前进行整治。 旧城(棚户区)改造、新市街开发和居住区建设、便利扶贫搬迁,应当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和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的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 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不得委托组建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也不得开办营利性幼儿园。 有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休建、不建设和不建设等问题的,在维修齐全前不得竣工验收。
(九)鼓励社会力量办园。 政府加强了支援,引诱社会力量越来越多的开办普惠性幼儿园。 到2019年6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配套标准和扶持政策。 通过购买服务、补充综合奖学金、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途径,支持普惠性民办园的快速发展,提供普惠性学位的数量和运营园的质量作为奖项补充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将健全的经费投入长期机制
(十)优化经费投入结构。 国家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投资,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资源、补充配置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开园条件。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支持扩大地方多种形式的普惠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 研究支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政策,如中央特殊彩票公益金等。 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招聘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招聘效率。
(十一)健全学前教育的价格分担机制。 各地要以实际为出发点,科学核定运营园价格,以提供普惠服务为标尺,统一制定财政补助和集资政策,合理明确分担比例。 年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制定并执行公立会公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学生均公共经费标准,合理动态地调整拨款水平。 根据因地制宜企业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庄集体实行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办园价格、经济快速发展水平、群众负担能力等因素,合理明确公办园收入标准,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民办园收钱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园价、市场诉求等因素合理明确,向社会公示,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督。 领取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钱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营利性园的收入标准进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 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钱价格的监管,坚决遏制收钱过多。
(十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家庭成员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特困救助资助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五、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十三)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教职工。 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的教职工,没有编辑和补充,严禁长时间聘用代课教师。 民办园根据配备标准充分配备教职工。 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十四)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一调整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全额发放和同工同酬。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实施农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公办园的幼师、警卫、厨师等服务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所需资金可以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一安排。 民办园应当参照当地公立园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明确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 各类幼儿园依法按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各地要根据学前教育的优势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通过职称评定途径,提高高级职称的比例。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五)完整的教师培养体系。 办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学校的设立和学前教育专业的办。 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是培养幼师。 根据基本的学前教育普及目标,制定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计划,扩大本专业水平的培养规模和学前教育专业公费教师招生规模。 积极制定培养起点,大力培养中学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 鼓励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转入师范院校在校生补习和学前教育专业,扩大优质教师供给。 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课程体系,突出保教融合,健全学前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儿童快速发展、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类课程建设,提高培养专业化水平。 年启动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国家认证工作,建立质量保证制度。
(十六)健全教师培训制度。 制定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全员轮讲制度。 研究制定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用2年半左右的时间,通过国省县三级培训网络,大规模培养幼儿园园长教师,重点加强师徒教师培训、学前以外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培训等。 创新培训模式,支持师范院校和优质幼儿园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加强专业学习与岗前培训实践的结合,加强培训的对比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科学的教育保护能力。
(十七)严格教师队伍管理。 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和定期报名制度,严格执行园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多次公开公开公开招聘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执业,切实关闭园长和教师入口。 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必须上幼儿园,从教育中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师德教育、加强完善的考评制度、加强监察监督、树立信用记录、完善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儿教育、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感。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有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教导。
六、完善的监管体系
(十八)执行监督管理责任。 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 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建设与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规模和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队伍。
(十九)加强源头监管。 严格幼儿园入园管理,各地按照国家基本标准调整完整的幼儿园设置标准,严格掌握审批条件,加强对教职工资质、维修标准、开园条件等的考核。 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由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预审批,取得园办许可证后,向有关部门进行法人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登记。
( 20 )完整的过程监督。 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置、收钱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教育质量、经费录用及财务管理等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 各地建立幼儿园基本新闻备案和公示制度,完全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化手段,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更新幼儿园教职工安置、收钱标准、质量判断等新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健全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应对和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 健全家长志愿者驻园制度,逐步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使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的重要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 建设全国学前教育管理新闻系统,提高学前教育新闻化管理水平。
(二十一)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的安全防护和监管职责,提高人防、物防、技防的能力,建立全面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城乡地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要以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为首要任务,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以符合幼儿身心优势的方式提高幼儿的感知、体会、危险和避免伤害的能力。
(二十二)严格依法监督。 加强对办园行为的监督,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监督制度。 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者错误监护人的新闻的,纳入诚信记录。 对伤害儿童、违反收钱行为的幼儿园,造成及时纠正、追究责任的不良影响的,依法吊销园办许可证,有关负责人不得终身办学和执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规范的迅速发展民办园
(二十三)切实实施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9年6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确定分类管理政策。 目前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的申请,限期办理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的分类登记。 在此期间,县级以上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联络等工作,确保分类登记工作顺利实施、有序进行。
(二十四)抑制过度的利益追求行为。 民办园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会计帐册,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幼儿教育活动、开园条件的改善和教职工待遇的保障,每年应当根据规章提交经当地教育、民政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合并收购、受托经营、连锁加盟、可变收益实体利用、合意管理等方法控制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举办; 遇有违规的,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完成前不得增资、增资、增资。 参与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幼儿园,应当将与相关优势公司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对相关优势公司和幼儿园的资质、运营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和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大体上是省级示范园。 幼儿园管理主体或企业品牌加盟主体的变更,必须经所在区县教育部门批准,举办者变更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按照法定手续履行资产交接。 所属幼儿园发生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的问题,举办单位、实际管理人员、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办园一律不允许单独或作为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市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二十五)分类管理无证经营园。 各地要把所有无执照园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业务登记簿,做好业务排查、分类、支持、管理工作。 加大维修保障力度,通过维修保障规范无证园,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开园许可证。 改善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园办基本要求的,地方政府要坚决取缔,妥善分流安置幼儿。 年底前,各地要抓紧完成无执照园的管理工作。
八、提高幼儿园保育质量
(二十六)全面改善开园条件。 幼儿园舍的条件、教具和幼儿图书的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国家在幼儿园制定了教具和图书维修指南,广泛征集符合幼儿身心优势的优质游戏活动资源,以及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生活特色的图画书。 各地加强对教具、图书维修的指导,协助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空合理配置设施,为幼儿提供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乐材料和教具,进行无节制的攀登、不切实际的攀登
(二十七)重视保教结合。 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迅速发展的规律,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合理安排一天幼儿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营养,确保充足睡眠和适当锻炼,传授基本文明礼仪,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方式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惜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乐趣,尊重个体差异,用自然亲近、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法支持幼儿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趋势,小学初年级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多次零起点教育。
(二十八)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 健全各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充实教研队伍,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中心、区域教研中心,及时处理教学实践过程中幼儿园教师的困惑和问题。 每人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脆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 29 )健全质量判断监测体系。 国家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判断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判断标准,健全分级判断体系,立足实践,建立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判断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判断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判断结果。 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督管理,在幼儿园推广招聘的课堂教育类资源应当由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
九、加强组织指导[/s2/]
( 30 )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在管党建和管工作结合的大体情况下,由市级党委教育事业单位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党组织统一领导指导幼儿园的党建事业。 认真落实全面严格的党内执政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全面覆盖。 每个人都要发挥幼儿园党组织的作用,保障园的正确运营方向,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事业,夯实育人基础。
(三十一)健全管理体制。 认真实施国务院领导、省市统一、以县为中心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运营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 国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规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度。 地方政府是快速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省级和市级政府统一加强学前教育实务,推进制定地方性学前教育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当地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规划,健全投入机制,确定责任分工,有组织地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县级政府对本县域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负有主体责任,制定学前教育快速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公立园建设、教师安置补充、工资待遇和幼儿园运营,面向各类幼儿园进行监管,指导幼儿园开展保教工作,优惠和支持土地分配等方面的幼儿园,在县域内就业 城市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运营。
(三十二)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能力,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管。 编制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合理考核决定公立园教职员工的编制。 快速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计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快速发展。 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泛在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大。 自然资源住宅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将城乡配套幼儿园建设所需用地纳入相关规划,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制定完整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定政策。 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款管理。 卫生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对民办园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幼儿园和周边社会治安综合对策。
(三十三)建立监督解释责任的机制。 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性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作为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监督判断的重要文案,作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工作的要点任务纳入监督判断和目标考核体系。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普及前教育督导的判断方法,以县为单位判断普及前教育情况,以省级为中心推进实施,由国家审查认定。 省级一级建立专项监察机制,加强对普惠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和价格分担机制等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示结果。 对发展迅速的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行职责、未能如期实现快速发展目标的地区负责人承担解释责任。
(三十四)研究学前教育法的制定。 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一步确定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公益普惠属性,加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对幼儿园的开园条件、教师招聘、工资待遇、驾驶保障、经费聘用和财务管理等举办者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使学前教育走上依法运营、依法教育的轨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 35 )营造良好的气氛。 教育部门在积极开展为全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事迹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全国学前教育推广月等推广教育活动,传授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集中展示先进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题《中共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
标题:“国务院:上市企业不得通过股市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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