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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频繁呼唤中介机构,强调要负责任地做门人
最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手续规定》(以下简称《许可手续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拟修订的规定,证券中介机构将不再被允许讨论被立案的调查工作人员的签字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加强对项目签署方的监管,大大提高中介机构的复核责任,进一步增强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许可手续规定》新增的第五十二条规定:证券企业、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复核,应当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意见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严重遗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二百十三条的规定解决。
对此,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表示,新条款将与新证券法紧密相连,复核人的渎职、违法价格将大幅上涨。 根据新证券法,罚款金额最多可达相关业务收入的10倍。 这将会让糟糕的中介付出很大的代价,一定会警告所有看门人要小心翼翼地遵守规则。
上海证券报记者观察到,今年以来,从证券监管委员会到各地证券监督局、沪深交易所,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中介机构要履行职责,充当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从目前的情况看,许多中介机构不具备与注册制相适应的理念、组织和能力,还‘ 穿新鞋走老路。 对此,我们正在进一步分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比较措施。 对( ipo ) ) ‘ 带病突破者,严肃解决,决不允许撤回此事。 要进一步加强中介责任,督促职务责任能力的提高。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公开演说中强调。
记者了解到,许多证券监督局近日召开指导工作会议,对中介机构履行职责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 另外,交流所在最近公布的《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查动态》中明确指出,与注册制下新闻公开质量不高、中介机构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行为相比,2月交流所已经对两家推荐机构和相关推荐代表采取了实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查动态》中也确定地提出,部分机构缺乏自主公开的意识,等待牙膏搅拌等情况,推荐工作质量将有所提高。
南开大学金融快速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确实有一些中介机构没有起到看门人的作用。 他认为,在登记制下,中介机构必须正视主体责任,不能只做符合监管要求的申报材料,必须实际核查核实。 如果不这样做,迟早会带来民事索赔,甚至可能导致刑事惩戒。 对不良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当通过拒绝合作等方法阻断不正当行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在注册制下,ipo将更加市场化,证券公司作为连接投资者和发行者的纽带,其中介功能将进一步加强。 对于保荐代表人而言,需要转变执业理念,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提高专业能力; 对保荐机构来说,只有勤勉尽责、合规经营,才能在注册制改革红利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
标题:“监管频繁“喊话”中介机构 强调归位尽责当好“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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