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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什么时候成立? 怎么定位? 如何解决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关系? 随着金融监管部门近日表示“将考虑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关于该机构的诸多猜想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

在采访中,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从现有新闻来看,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在研究中,但考虑到今年以来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不排除该机构短期内上市的可能性。

实际上,资金投入的诉求强烈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其可能性。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实务会议确定细化城市化建设目标——即明年要处理约1亿城镇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约1亿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 另外,据有关部门估算,从年到年,财政资金只能支持当年城市化建设的五分之一左右,银行资金特别是具有投入规模大、贷款期限长、利率低优势的政策性银行资金是城市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

“新型政策性银行推出速度或超预期”

成立构想或“改革先行”

在提到建立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基础上,中央和金融监管机构也强调“要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对此,相关业界人士表示,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成功上市后,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一直被认为是今后我国金融改革的要点,但此次表现中提到了“深化改革”和建立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更深的意义。

银行业技术改革与快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勇认为,当前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是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建立的重要前提条件。 他解释说,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业务界限不清、定位模糊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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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途径,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可能在明年产生实质性结果,这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上市提供了条件。

其实在我国,住房政策性银行并不新鲜。 20世纪80年代,我国成立过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这也是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但存续时间不到20年。 在谈到这个金融机构“消失”的原因时,社科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的高广春博士将其解体,归结为制度设计的缺失。 他解释说,对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说,制度设计就是不走商业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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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苑德军表示,无论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是商业金融机构都必须具备可持续快速发展模式。 模式取决于最初的定位。 如果定位不明确、业务范围定义模糊,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将重蹈“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的覆辙,无法长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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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德军也强调,住房政策性银行是全国性的住房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更为多元化。 结合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展开的大背景,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空之间注定将更加广阔。

可以期待房价的“回归”

在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住建部将协助有关方面考虑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上市的可能性。

许多专家积极肯定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及其作用。 王勇表示,该机构将扩大政策性金融供给,比较有效地保障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诉求。 高广春说,进一步弥补住房金融空的空白,是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一步,将积极作用于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他认为:“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房价回归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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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建设城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户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大难题是巨大的筹资挑战。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商业银行将信贷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多来自硬性指标的配置和社会责任,保障房建设收益有限,由于回报期长,商业银行缺乏真正的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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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恰恰体现了建立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必要性。 从定义上看,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政府或者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与或者担保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业务行业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和意图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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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春认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稳步增加住房供给数量,最终改变供求关系失衡导致的房价高企局面。 除了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外,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加息手段吸引商业银行的融资资金和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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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理解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增信作用呢? 一位商业银行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商业银行对城市化建设的支持,普遍多次商业化运营,持续快速发展大体上侧重于项目风险的考虑。 高广春认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为城镇化建设中的部分项目提供担保、保险、流动性支持,应对商业银行发放融资、民间资本投入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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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选择参数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确定,今后业务将“突出基础设施和安居保障项目两个重点”,“每年向新型城市化行业投入60%以上的贷款”。

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与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业务范围上的一些重叠,导致行业内对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路径的诸多猜测。

中央城市化实务会议指出,“当前要充分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城市化中的重要意义,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据此,一位专家评价表明,国家强调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与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互补”的关系。 针对这一关系,王勇解释说,新机构越来越多地扮演“填空子空”的角色,服务市场不愿或无法配置资源的行业,在服务城市化建设中与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存在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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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春认为,由于业务范围存在高度重叠,这一新机构有可能重生为国开行。

专家分析认为,与以往的“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相比,未来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全国性金融机构的机构覆盖范围将更广。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化快速发展有不同的阶段,各阶段也有不同的任务。 一位业内人士此前表示,现阶段,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金融支持的方向应着眼于扩大沿海和内陆间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着眼于城市和城市、城市和郊区、中心和周边的基础设施投资。 必须强调的是,由于资金投入巨大,政府必须具备财政折扣、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机制,保障项目的收益和还款来源,维护融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新型政策性银行推出速度或超预期”

业内对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路径有很多猜测,但是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设立机构的具体构想。 因此,一切还不清楚。

标题:“新型政策性银行推出速度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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